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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房产网 庄河二手房网 庄河房产网 庄河二手房买卖出售交易信息

时间:2020-03-12 13: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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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李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后,竟意外发现,自己的丈夫王先生,一直和一名小霞的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二人还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李女士气不过,一纸诉状将小霞告上了法院,要求小霞归还王先生的所有赠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现金、汽车。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在本案中,李女士、王先生、小霞三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是,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价值379万元的资产赠与了小霞。

有争议的是,小霞在法庭上提出:

其一,自己对王先生已婚的事实不知情,自己也是受害者;

其二,《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虽然自己与王先生一直未结婚,但并不能影响王先生是孩子父亲的事实,所以这379万元,应当是孩子的抚养费。

@以案普法

王先生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与他人结婚生子,无论是从道德上看、还是法律上来讲,这种行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接下来,针对本案中的事件谈几点看法。

1.小霞假如不知情王先生已婚,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财产?

本案中,小霞面对李女士的指控,辩解称自己系不知情,因此有部分网友认为,小霞在同样为受害者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善意取得的制度。

无疑,网友的这种观点,从表面上来看,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根据现有案情,确实无法排除小霞存在被欺骗的可能。

但事实上,小霞是否被骗,并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

按照《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而赠予是无偿的,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所以在本案中,小霞纵使真的被欺骗,也不符合法律最终的判决结果。

2.小霞以孩子的抚养费为由进行抗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所以王先生既然是小霞孩子的父亲,就必须承担抚养费。

但《民法典》第1058条同时指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也就是说,王先生承担抚养费不假,但小霞作为母亲,同样应该承担,所以小霞以孩子的抚养费为由,拒绝归还赠与,是很难站住脚跟的。

3.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小霞是否可以主张归还一半财产呢?

其实在本案中,没有争议的一点是,小霞确实应当归还财产,但归还的数额,网友们争议性比较大。

部分网友认为,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说明王先生也享有一半,现在李女士主张要回财产,就只能要回自己的一半,而不能全部要回。

虽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确是有失偏颇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除非无过错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过错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本案中,除非李女士主动提出分割财产,否则王先生、小霞是没权利分割的。

最终,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王先生的赠与属于无效合同,判决小霞归还李女士379万元,至于小霞主张的孩子抚养费,可以单独向王先生再行主张。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头号周刊#

#丈夫出轨赠情人379万# 头条热榜

#大连头条#7月份大连新楼盘均价,最便宜的楼盘,是金州区亮甲店的远东家园,售价是3300元/平起;最贵的楼盘是机场新区的中海·岳麓山售价是48,000元/平,售价相差14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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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碧桂园·熙山郡: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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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和悦澜山: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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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阳光城未来悦: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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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89~135平,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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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富春山居:住宅

售价:15,200元/平。

建筑面积:71.47~104.6平。2/3室

地址:甘井子西山金柳路1街23号。

“三百七十九万,一分不少的给我还回来!”王先生在辽宁庄河和他的妻子李女士在1991年坠入爱河,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原本一家三口的日子很是美满,王先生的事业也是一天比一天大。但当他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王先生就开始蠢蠢欲动,他在结识了一位长相甜美的少女小霞。之后,在已有妻儿的情况下,对小霞展开了追求。

之后,小霞在王先生的猛烈追求下,同意了与王先生交往。二人确立关系之后,王先生在为小霞购置了一处房产,以博得小霞的好感。第 二年,王先生又花了87万元给小霞买了一部豪 华轿车,供她出行。

不仅如此,小霞为了“报答”王先生为其产下一子,王先生在期间斥资64万元为其置办了一处房产。

王太太李女士知道这件事后,十分气愤,向法 院起 诉小霞,要求小霞在王先生婚姻存续期间,她和王先生有暧 昧关系时所得的379万元。

本案属于民事案件,李女士作为原告,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辩护。李女士在法庭上向王先生出示了结婚证书,并提供了王先生私人帐户中给小霞的现金、购置汽车和住房等。

但小霞坚持说,她也是受害者,王先生在追求她的时候,谎称自己是个单身汉,并多次向王先生提出要和她结婚,但王先生总是找借口推脱。

小霞也觉得,因为二人现在已有十岁的孩子,所以王先生所付的钱,不是赠与,而是赡养。所以小霞请求法 院将李女士的所有要求全部驳回。

法庭经过审理,裁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夫妻享有同等的处分权利。

本文所提及的夫妻共有财产,包含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这意味着,在王先生和李女士登记结婚以后,王先生和李女士的收入都是夫妻共有的,他们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利。也就是说,没有李女士的同意,王先生没有权利处置他们的共同财产。

其次,《民法典》第八条也明确了公 民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遵守法律、公序良俗的原则。

因为王先生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婚姻关系,进行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与法律相一致。

最 终,小霞提出了王先生的赡养费请求,但是该案的案件是李女士提出的赠与合同纠 纷,而不是抚养子女的抚养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的“不起 诉”原则,在本案中,不涉及赡养争议。

具体来说,小霞主张和王先生有一个孩子,王先生需要为她支付赡养费,但是,该案是李女士提出的赠与合同的争议。所以,法庭不会评估抚养权的争议。但小霞可以向王先生提起 诉讼,要求她支付赡养费。

之后,法庭判决小霞败诉,该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小霞在法定时限内,要向李女士退还379万元。

#我要上 头条#

当小三,获得百万财产,空手套白狼,哪有这等好事?

辽宁庄河市的李女士与王先生已有30年的婚期,但王先生自起与小霞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有一子,现已十岁。在两人非法同居生活之间,王先生共赠与小霞财产高达379万元。李女士知道后,怒江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过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感觉到王先生还是很有钱的,为了与情人保持关系,竟然赠予300多万元钱,这出手也够大方的。另外,第三者与他地下生活,并生育一子,这种感情也够深厚的。但是,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下面就从法律层面分析一下:

第一,王先生是很有钱,也许是他本人能挣钱,也许是他的老婆李女士能挣钱。但是不管怎么样?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也就是说,王先生在结婚期间,其家庭财产不论是哪一方挣的,都应当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管理、处置,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有、处分,包括赠予他人。

第二,王先生与小霞虽然在一起私下生活,但是其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王先生为了养活情人,在之间,私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给小霞,这种行为也是不对的,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加之数额又这么大,李女士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了这些事实,依法判决第三者全部返还。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举。

第三,在这起案件中,小霞并非是受害人,也非是无辜者。

小霞在中与王先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这期间他不会不知道王先生已婚的状况的。对于小霞这种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的谴责。并且,小霞在生活中接收王先生数百万元的财产,她也应当知道这些财产是王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王先生个人无权处置,也无权一人做主将该财产给她。并且她也明知道,王先生的老婆知道后一定会找她要的,找她返还财产的。

在这种情况下,小霞仍然坦然接受房产和巨额钱财,这显然是太贪心了。对于这些钱财,就应当让她一分不留地返还。

当然,对于她与王先生生下的小孩,应当是无辜的,王先生应当对小孩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这些抚养费的支付,也应当以王先生个人的财产为限。

第四,李女士也是太大意了,对于这么多的巨额财产被转移走,她本人这么多年来竟然不知情。并且丈夫与第三者生活这么多年,她本人也竟然不知道。

这不能不说李女士太粗心了,如果她早一天发现端倪,也不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这300多万的财产被第三人挥霍完了,那么李女士要追回也成了一句空话,那时候真是追悔莫及。

好在房屋和一些实物还在,李女士损失也不会太大。但小霞可就惨了,不仅鸡飞蛋打,而且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后果。

这正是:出来混,迟早会要还的。

你说是吗?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丈夫出轨赠情人379万#

男子出轨赠小三379万,全靠妻子追回!#丈夫出轨赠情人379万#

近日,辽宁庄河,李女士诉讼要求丈夫的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币379万余元,丈夫对此表示认可,法院认定予以支持。

原来,李女士与老王结婚育有一女,老王出轨小霞(化名)婚外育有一子。

老王与小霞交往期间,献上2房1车,转款147万,共计379万余元讨其欢心。

小霞则称自己是受害者,老王一直以离婚状态自居,老王的赠与是给孩子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定,对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小霞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79万余元,本案已于近日生效。

法院认为,小霞提出孩子抚养费的抗辩主张,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而非孩子的抚养费纠纷,小霞的该项主张权利对象有误,可另行向王先生主张。

此判决一出,网络评论区一片拍手叫好!

有网友说:体现法律威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如果不这么判决,只会纵容更多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百害而无一利!!!为这样的判决结果点赞!

我想说:渣男不可怕,就怕渣男懂法律!

一片拍手叫好声中,有一个人正在暗地里偷着乐,那个人就是婚内出轨的老王!他不但白玩,还喜提一个儿子。

同样的剧本,还是熟悉的味道,其实这样的骚操作早有先例!

,郎咸平为讨空姐情人欢心,在上海买了2套房,一辆车子送她,后来发现空姐也养了小白脸,一气之下,郎咸平把她告上法庭,伴侣成了仇人。

郎咸平要求空姐归还两套房产。但空姐哪愿意,两人开始长达5年的“房产大战”。后来,郎咸平拿出杀手锏:原配妻子,空姐败诉,还倒欠900w,一时间,人财两空。

,深圳一男子与小三之间的剧情更加“狗血”,网络爽文都不敢这么写!

“剧情”分成了3部曲:

1、“男子出轨赠小三500余万元以及价值百万元房产后发现喜当爹”;

2、“原配起诉要回百万元房款和500余万元赠款”;

3、“小三生下男子女儿索要648万元抚养费”;

总之,男子与第三者之间的“狗血剧情”升级、升级、再升级,震碎三观!

回到,辽宁庄河,老王出轨并育有一子这件事情。很多朋友不禁要问:难道老王因此可以全身而退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老王这种“家外有家”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他与小霞同居并生下一子,说明已经有事实婚姻。

小霞觉得自己被欺骗,有证据证明老王重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重婚罪即是“自诉”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所以,老王如果重婚罪成立,将面临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根据《民法典》1070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老王有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

“我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渣男出轨被抓时流下悔恨泪水,然而,一个渣男倒下了,还会有千百个渣男站起来这么说:“我只是一时冲动了。”

出轨永远只有 0次和无数次。欲望若不克制,则如打开潘多拉魔盒,越陷越深。

有句话说的好,男人管住下半身,才能管好下半生!

“婚内给情人的钱,给了也白给。”近日,辽宁庄河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婚内妻子告“小三”的民事案件,最后以妻子胜诉而告终。

1991年,经营着一家公司的王先生与李女士因为彼此相爱而走进了婚姻。

然而相濡以沫了十几年后,已经人到中年、手里也有一定积蓄的王先生,看着家里年老色衰的妻子,不免有些提不起精神。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单身的姑娘小赵,迅速被小赵的青春热情所吸引。

为了顺利接近小赵,王先生谎称自己已经离婚。

看着事业有成、又对自己十分热情的王先生,小赵觉得自己总算钓了一个金龟婿。

一来二去,小赵就怀孕了,她几次向王先生提出了结婚的请求,但都被王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诿过去了。

小赵原本打算和王先生离婚,可是一方面舍不得打掉孩子,另一方面,王先生出手阔绰,一转账就是几万块,她害怕这个丢了,就找不到条件比王先生更好的了。

后来,小赵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王先生也一直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王先生取出了65万现金,为小赵购买了一套房产,还给小赵买了一辆私家车,加上之前的现金转账,十几年下来,共计379万元。

期间,李女士也听到风言风语,说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养“小三”,但是念及他们还有共同的女儿,她一直苦心维护着这个家,想等丈夫回心转意。

后来,得知丈夫把钱都给了外面的儿子,而自己的女儿却被受冷落,李女士越想心里越气氛,她不甘心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被一个“野女人”夺走。

于是,李女士终于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追回这么多年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

法庭之上,小赵一直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不知道王先生已有家室,而王先生始终告诉她是离婚状态。

但是不管这件事的过错方在谁的身上,法院依然认为,王先生在婚内出轨,有悖公序良俗,而且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规双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理。

小赵当庭提出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法庭认为,此案处理的关键是婚内财产赠与问题,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需要她向王先生另外提起主张。

最终,法院判定小赵,归还李女士人民币379万元。

虽然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王先生,但小赵本人也并非没有责任,在没有婚姻保障的基础上,就一味相信对方,并生下共同的孩子,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抑或小赵原本就知道王先生已有家室,只是贪恋这份物质保障,而甘愿做第三者,这样就更是有违伦理道德了。

这种做法,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

无独有偶,近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离婚后妻子状告第三者的案件。

在此案中,妻子是在离婚后得知,她和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了第三者。

于是,气不过的妻子将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第三者归还夫妻共同财产33万元。

尽管丈夫在法庭之上,否认了自己和“小三”之间的关系,并说那些钱都是业务往来。

但是法庭调查之后,认为其中仍有20万元无法说明合理转账理由。

此外,微信转账中所出现的大量的“520”、“1314”等账目,在当前均认定是特殊赠与,而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者理应返还。

最终,法院判定第三者十五日内,归还原告20余万元。

按照法律,配偶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属于无效合同,所以,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作为公民还是要遵从社会的公序良俗,以免最后在法律面前栽跟头。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封面新闻

作者:魅蓝

编辑:池鸿

#社会#

一派胡言不要胡说八道了有地方盖房产没地方盖医院吗

东北神人

免费医疗的后果,你们想过吗?如果真的免费医疗了,有那么多的医院和医生吗?看看东北神人的精彩分析。我相信大家看完视频后,会对“免费医疗”有一个正确的认知。

这里纯在一个误区,大连所谓的经济比沈阳强,指的是全域经济,而外地人移居大连,不可能去庄河、瓦房店这样的县级市,首选还是大连市区,也就是说庄河、瓦房店这样的县级市目前还不具备吸引外来人口的能力,这样对于移居大连的人员来讲,大连全域经济的多少意义不大,主要是看市区经济,大连的房地产库存也主要集中在大连市区,这样就得把庄河、瓦房店这样的县的经济扣除,如果只对比市区经济,沈阳要比大连强不少,所以从目前来看大连除了环境占有一定的优势意外,其余对比沈阳没有任何优势,包括经济在内。但是环境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并不大,只适合养老,年轻人喜欢的是商业繁荣、底蕴十足、人员密集、有文化气息、烟火气息,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大都市,因此大连与沈阳在抢人的竞争中,必定会以失败告终。

#大连日本风情街开业引争议#

“中国最大的日本风情街在大连启幕”的消息,让辽宁大连,这座坐落于东北的旅游城市,成为了网络热点。

一时间引发热议!

很大一部分网友都把这件事,当成耻辱,认为这是忘记历史,很多大连本地人也引以为耻。

大连日本风情街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大连树源科技集团开发,位于大连的黄金地段,总占地面积是64万平方米,别墅有120多栋,规模宏大。总工程费用大约60亿,投资方是日本企业,像松下这样的巨头都参与了投资,现在8月21号正式开业的一期商业项目有29家店铺,按照大连市的规划,计划到三期项目共开设83家店铺,还真是大手笔啊。

为什么是日本风情街?

相关人士是这么说的,他们的目标是重现日本京都的街区文化风貌,而京都的许多风景是继承了中国的唐代文化。

这番说辞并没有被大众接受,很多小伙伴听了以后更不理解了:既然京都是照着大唐仿建的,那为什么不建个大唐风情街呢?

网友们为什么反对日本风情街建在大连,因为这个城市在中日历史上的地位太特殊了,和南京一样。

翻开沉重的历史课本,回到1894年的甲午战争。在大连庄河海域,老人石的下面,曾经和日本联合舰队浴血奋战的 “经远舰”,此刻正静静地躺在十米深的海底!

当年,日军攻陷了位于大连湾的旅顺,并对城内进行了四天三夜的屠杀,有历史资料记载,被烧尸体有18300多,全城只剩36人。而始作俑者之一的乃木希典这个恶魔,还被供奉在日本的乃木神社被日本人祭奠!

而在大屠杀之后,日本占领大连殖民统治了40多年,所犯下的罪恶更是罄竹难书,这是一个沉重的历史悲剧啊。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中国“最大”这样一个形容词,也就意味着像这样的日本风情街不止一处,广东至少有一处,与南京挨着的无锡有东亚风情街,再旁边的苏州也有一处日本风情街。

侵华日军在南京残暴血腥大屠杀三十万中国人的史实永远不能忘却啊!

所以大连这样一座城市,对于带有日本这样符号的产业和文化,更需要谨慎和敏感!

在网上也有大连市民委屈地为自己辩解。他们说:大连人从来没有忘记过国耻,他们好好地生活,努力的工作,把大连的经济发展得很好,把大连的城市建设得很美。

还有人列举了众多建日本风情街的理由,比如大连位置邻近日本,中国与日本有着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等等等等。

然而这些声音,与网上众多反对的声浪相比,力量显得有些微弱,也无法说服大家。

大连居民没有忘记国耻,那资本呢?

在大连建造日本风情街,同意的大连市民有多少呢?

在最后,我想问问大家,您会去大连的这个日本风情街打卡吗?【头条热榜】#媒体人周刊#

在新居中收拾家,翻出了一纸箱收藏的旧报纸,大多是我发表过的文章或刊发我所在医院相关新闻的报纸。怀念第一次有稿件见报时的兴奋,此时,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多数旧报纸都让我断舍离了。被这张12月19日的报纸所吸引,我有幸参加了花园口新院区隆重的奠基仪式,投资1.8亿建成的“东北最美丽的环保花园式三甲医院”曾经让我们翘首以盼。为配合到新院区工作方便,当地还特意在医院开了新楼盘的推荐会,价格优惠,环境好,除了远,全是优点。可是,新院区还没有建好,我们就从花园口撤出,这幢现代化的医院与我们没有关系了。前两年去庄河义诊,归来时途经花园口,没有多少人的街道上,这个没有开业的医院大楼看起来挺现代化的,我感叹,要是能把花这么多钱建好的现代化医院平移到市内该多好,“东北最美丽的环保花园式三甲医院”真是做了一个梦。翻看前的报纸一天有四十多版,真辉煌,如今拿到手中薄薄的几张没滋拉味几分钟看完,报纸经营全线走入低谷。过去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不用三十年了,十年河东还是河西就已见端倪。

大连将迎来第六座万达广场!?

小窑湾与万达集团达成合作

原来,小窑湾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偷偷变强~[偷笑]

#大连头条#约在一周前,金普新区的领导和万达再次洽谈投资建设万达广场的项目,双方就在金州和小窑湾建设万达广场达成一致意见,要建设第四代万达广场!

万达集团将与金普新区谋划更多领域的项目合作,这让多方发力的金普新区迎来了高质量春天!#房产头条#

目前大连已有的万达广场分别为:高新万达、开发区万达、普兰店万达、庄河万达、甘井子万达,据说,小窑湾万达建成后将成为大连第六座万达广场[666][666]

万达集团作为世界知名企业,王健林也表示看好金普新区,据相关报道透露,万达将和金普新区共同发展,谋求更多合作可能。

小窑湾项目预计将建成!望万达集团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使项目早日落地,实现互惠共赢!

(图片、信息来源:小窑湾国际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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