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平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对平江县加义镇张某邦故意隐瞒其亲属张某、陈某勇“涉湖北”旅居史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1月27日张某、陈某勇从长沙出发,驾车到加义镇娘家探亲。张某曾有过“涉湖北”旅居史,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加义镇居住的5天期间,当地社区工作人员3次上门要求张某的父亲张某邦申报家中是否有“涉湖北”人员,但张某邦并未申报。在此期间,女儿、女婿多次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导致多人被集中隔离,对平江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对张某邦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开始受案调查。
疫情面前,任何隐瞒实情、自欺欺人的行为都是对自己对他人的极端不负责任,增加了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当前,平江县疫情防控已进入二次传播的风险期,广大群众一定要按照“十个一律”的要求,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