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赤水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赤水大桥是沟通川南、黔西北公路运输的重要桥梁,自1978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长期超负荷运行,4月,经贵州交咨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判定赤水大桥为四类桥,只能允许车辆总重15吨以下车辆沿中线单车单向通行。
为确保群众的通行安全和赤水大桥的正常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赤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赤水大桥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高2米以下的车辆通行赤水大桥;
二、禁止一切载货车辆通行;
三、由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对赤水大桥实行24小时监管。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