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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时间:2018-07-15 0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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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6月30日

银川市三区发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公办、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电脑派位规则是什么?

以及划片信息也正式公布!

具体信息看这里

↓↓↓↓↓

6月30日,兴庆区公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今年,兴庆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217个班1085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51个班7550人。民办小学计划招生22个班900人,民办初中计划招生20个班960人。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规划布局、学位供需状况,负责制定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方案,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兴庆区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两个全部纳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确保残障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障少年儿童入学,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精准扶贫,资助到家,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网络服务平台”,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落实阳光分班政策,合理分配师资,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五)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

建立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制度,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兴庆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报名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二、招生计划

兴庆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217个班1085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51个班7550人。民办小学计划招生22个班900人,民办初中计划招生20个班960人。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月28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区域的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四)民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初中招收学籍或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五)政策性统筹安排

居住地或服务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现役军人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证明材料由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审核收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界定后,经兴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纳入保障范围。其他统筹优待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为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

(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购房(商品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6)租房在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

(7)参与民办小学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3.兴庆区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指定的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为12月31日前。

(2)适龄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12月31日前。

(3)有直升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

(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购房(商品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6)租房在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

(7)参与民办初中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三)公办中小学同一房址学位要求

小学同一房址四年(逐年增加至六年)、初中同一房址三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由教育部门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公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多校划片、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见附件3《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五)转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

五、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依据意愿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一)民办小学公开报名学位核定。按照招生政策调整需设立过渡时限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分类对待、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在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其入学资格由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门复审备案。其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公开报名学位数比例逐年增加,至遗留问题化解后,将全部实行公开报名及电脑派位。

(二)民办初中公开报名学位核定。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三)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六、招生流程

兴庆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

七、招生规定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严格控制择校。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小学新生未经“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登记分配自行择校的,原则上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新生不予学籍录取审核。

(三)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阳光分班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合理调配教师,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

(四)不得随意拒绝、推迟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

(五)落实招生工作预警制度。兴庆区教育局依据前期摸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公布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详见附件4《兴庆区招生预警提示》)。

(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体温监测、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兴庆区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一、公办小学学片按照房户一致的原则,按公示学片进行招生。

二、公办初中除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外,其余小学毕业生均以学生户籍对应学片初中。

三、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

1.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此区域不含户口为南塘巷、民乐2、3、4队的地址);

4.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5.长城东路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二、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塔巷以西。

1.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分校: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2.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分校: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3.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分校: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分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原兴庆区第五小学)。

三、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四、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五、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六、银川市兴庆区第四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七、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原兴庆区第五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分校。(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八、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九、银川市兴庆区第七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原兴庆区第五小学)。(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原兴庆区第二十四小学)。(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十、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分校(原兴庆区第九小学)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一、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小学

1.长城东路以南—新生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此区域内户口为友爱各队为十七小片区,户口为民乐各队为十小片区)。

备注:由于兴庆区第十小学翻建,原兴庆区第十小学片区内适龄儿童将由兴庆区教育局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十二、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1.宝湖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苑南区。

十三、银川市兴庆区景岳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四、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分校(原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十五、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1.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南薰西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十六、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大新城镇户);

3.友爱各队。

十七、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东湖苑小区。

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1.胜利商业街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2.新生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1)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丽景街以西。以上两个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十九、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唐徕回民小学北校门巷子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小区。

二十、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3.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

二十一、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二、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三、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备注:(1)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丽景街以西。以上两个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二十四、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分校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原兴庆区第二十四小学)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六、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1.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广顺巷以南—宝湖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5.户口为南塘巷、民乐2、3、4队的地址。

二十七、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国商南街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七小学

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含东湖苑小区);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二十九、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

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中心路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

3.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三十、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1.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京藏高速公路以西;

2.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三十一、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分校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京藏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京藏高速以西。

备注: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回二集团三十小分校、银川四中小学部(周边规划学校建成使用后,该区域片区将进行调整)。

三十二、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新建)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暂按此执行)。

三十三、银川市永泰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四、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五、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分校: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六、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分校(原兴庆区掌政中心小学):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七、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分校(原兴庆区官湖小学):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分校: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九、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镇河分校: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十、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分校: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一、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二、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通南分校: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三、兴庆区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四、银川市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五、银川市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六、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七、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八、其他情况:

(一)凤凰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二)解放西街集体户: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原兴庆区第五小学)

(三)文化街集体户: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原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四)玉皇阁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分校(原兴庆区第九小学)

(五)丽景街办事处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七小学

(六)富宁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七)前进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八)新华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九)中山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小学

(十)银古路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十一)胜利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十二)大新城镇散居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或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

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路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7.兴庆区第三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三中学(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二、银川市第四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2.大新镇户籍学生。

三、银川市第五中学

1.南熏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京藏高速公路以西;

3.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五中学(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四、银川市第十中学

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五、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领秀一居小区、如意苑小区;

5.兴庆区第三小学、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兴庆区景岳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十五中学(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七、银川市回民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3.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4.杏水桥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5.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分校对口直升银川市回民中学(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八、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4.兴庆区第十八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二十中学(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九、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十、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新建)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暂按此执行)。

十一、银川市北塔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十二、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掌政中学: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十四、兴庆区回民中学: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五、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六、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6月30日,依据《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兴庆区对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进行公布。

一、派位依托平台

学生报名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开展。平台网址为:。

二、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日至7月10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由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派位流程

1.现场组织,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

2.被录取的学生,需三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

3.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至公办学校就读。

三、公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

兴庆区教育局将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该区域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流程

1.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7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平台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外来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5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3.8月20日前由兴庆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地点将短信通知)。

(三)派位流程

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外来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排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

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外来随迁子女再次登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第二步:电脑派位

1.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

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兴庆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其他

1.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2.电脑派位工作由兴庆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宁夏日报记者 乔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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