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沂源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沂源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完成后,县人社局组织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确定工作岗位。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本次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沂源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具体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一份。
2、本人现实表现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
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于12月21日下午3:00前,报送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沂源县城新城路东段电力大厦对过)。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12月20日(周四)早上7:30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和400元左右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口处集合,并领取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的介绍信。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附件:1、沂源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月19日
责任编辑: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