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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拟撤销清镇市 修文县 设立市辖清镇区 修文区!

时间:2018-09-12 20: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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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拟撤销清镇市 修文县 设立市辖清镇区 修文区!

8月2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以下简称“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以推进贵阳市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唯一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加快推进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工作,对于做大贵阳市城市规模,发挥省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

省民政厅相关领导认为,贵州省城镇化水平低,与全国差距大,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7个百分点,原因是大城市少,规模小。贵阳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应抓住机遇,加快撤县(市)设区步伐,在全省发挥辐射带头作用。

《方案》明确,撤销清镇市,设立市辖清镇区。调整后市辖清镇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6个镇3个民族乡7个社区、187个村、40个居委会(其中6个村1个居委会托管给贵安新区)、1671个村民组,总人口52.25万,国土面积1386.6平方公里。

撤销修文县,设立市辖修文区。调整后市辖修文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9个镇1个民族乡、17个社区居委会、108个建制村,总人口32.1万人,国土面积1071.5平方公里。

撤销开阳县,设立市辖开阳区。调整后市辖开阳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8镇8乡2个社区服务中心、111个建制村、2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5.16万人,国土面积.3平方公里。

撤销息烽县,设立市辖息烽区。调整后市辖息烽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9个镇1个乡、1个社区服务中心、161个村民委员会、16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6.9万人,国土面积1036.5平方公里。

据介绍,撤县(市)设区,可以有效整合贵阳市资源,拉开贵阳市中心城市框架,有利于优化贵阳市城市空间布局和完善城市功能。撤县(市)设区后,一市三县与贵阳市中心城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有利于提高省会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随着撤县(市)设区,城镇化步伐加快,将带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化同步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转移。

筑府办函〔〕14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 开阳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14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

开阳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

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贵阳市撤县(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贵阳市民政局关于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报告》批示精神,为推进贵阳市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特制定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以下简称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调整依据

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唯一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加快推进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工作,对于做大贵阳市城市规模,发挥省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破解贵阳市城镇化进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以强化省会担当,发挥省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法办事、严密程序,优化贵阳市行政区划布局,统筹城市空间规模和生产力布局,努力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着眼全局,统筹安排。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立足全局,统筹安排。要坚持讲大局、讲原则、讲政策,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工作服从全市大局,个人行动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政令统一,衔接有序,开展顺利。

2.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利于发展和稳定为前提,以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功能,科学定位发展规划,结合市情,因势利导推进城镇化进程。

3.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要把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严格按照行政区划法律法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流程履行工作程序。

(三)调整依据。

1.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3.《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406号)。

5.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黔党发〔〕7号)明确“积极推进清镇、修文、息烽、开阳撤县(市)设区”。

6.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黔民发〔〕17号)。

二、总体思路

撤销清镇市,设立市辖清镇区。调整后市辖清镇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6个镇3个民族乡7个社区、187个村、40个居委会(其中6个村1个居委会托管给贵安新区)、1671个村民组,总人口52.25万,国土面积1386.6平方公里。

撤销修文县,设立市辖修文区。调整后市辖修文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9个镇1个民族乡、17个社区居委会、108个建制村,总人口32.1万人,国土面积1071.5平方公里。

撤销开阳县,设立市辖开阳区。调整后市辖开阳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8镇8乡2个社区服务中心、111个建制村、2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5.16万人,国土面积.3平方公里。

撤销息烽县,设立市辖息烽区。调整后市辖息烽区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辖9个镇1个乡、1个社区服务中心、161个村民委员会、16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6.9万人,国土面积1036.5平方公里。

三、调整理由

一是撤县(市)设区,有利于优化贵阳市城市空间布局和完善城市功能。撤县(市)设区后,可以有效整合贵阳市资源,拉开贵阳市中心城市框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贵阳市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和资源承载能力,实现同城化发展。

二是撤县(市)设区,有利于提高省会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撤县(市)设区后,一市三县与贵阳市中心城区的联系将更加紧密,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筹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高中心城区的联动发展,提升中心城区的辐射力。

三是撤县(市)设区,有利于大幅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公平共享目标。撤县(市)设区后,城镇化步伐加快,将带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化同步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转移。

四是省民政厅积极支持贵阳市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工作。省民政厅相关领导认为,贵州省城镇化水平低,与全国差距大,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7个百分点,原因是大城市少,规模小。贵阳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应抓住机遇,加快撤县(市)设区步伐,在全省发挥辐射带头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成立贵阳市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抓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

(二)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一市三县为主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一市三县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黔民发〔〕17号)开展工作、进行申报,向市政府提交撤县(市)设区请示及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负责对接省民政厅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进行调研审核。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进行调研和风险评估,并形成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提供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一览表。

4.市编委办负责提供一市三县现有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情况。

5.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各项基础数据表及一市三县近三年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对比表。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一市三县县级行政区划现状图及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政区图。

7.市规划局负责提供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中心城区规划图。

8.市财政局负责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10.市公安局、市群工中心及市维稳办负责处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信访维稳突发事件。

五、实施步骤

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一市三县撤县(市)设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及总体工作进度如下:

(一)一市三县资料准备阶段(7月—8月20日)。

1.成立行政区划调整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工作安排与部署,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2.落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的人员配备、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3.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黔民发〔〕17号)开展工作、进行申报,向市政府提交撤县(市)设区请示及相关资料。

(二)市级部门资料准备阶段(8月—10月上旬)。

1.市民政部门按照行政区划相关法规对一市三县上报市政府的行政区划调整请示进行调研审核,形成调研审核报告上报市政府。

2.市发展改革委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进行可行性研究及风险评估,形成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提供拟设清镇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一览表。

3.市编委办负责提供一市三县现有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情况。

4.市统计部门提供拟设区各项基础数据表,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上报市政府。

5.市财政部门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上报市政府。

6.市住建部门负责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7.市国土部门提供一市三县县级行政区划现状图,拟设清镇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政区图。

8.市规划部门提供拟设清镇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中心城区规划图。

(三)审核申报阶段(10月中旬)。

1.以市政府名义征求市人大、市政协的意见。

2.市政府召开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专题会议,审核行政区划调整材料,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委审议。

4.市委对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进行审议。

5.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关于撤销清镇市设立清镇区的请示》及相关附件。

6.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关于撤销修文县设立修文区的请示》及相关附件。

7.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关于撤销开阳县设立开阳区的请示》及相关附件。

8.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关于撤销息烽县设立息烽区的请示》及相关附件。

六、申报资料

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黔民发〔〕17号)要求,具体申报资料、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如下:

(一)县级所需资料。

1.一市三县县(市)政府呈报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及调研报告。(责任单位:一市三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2.一市三县拟设区政府驻地及冠名说明。(责任单位:一市三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3.一市三县县(市)委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责任单位:一市三县县〔市〕委;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4.一市三县县(市)人大、政协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责任单位:一市三县县〔市〕人大、政协;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5.一市三县县(市)民政部门的审核报告。(责任单位:一市三县县〔市〕民政局;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6.涉及调整一市三县所辖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意见。(责任单位:一市三县所辖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二)市级所需资料

1.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各项基础数据表;一市三县近三年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对比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一市三县县级行政区划现状图;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政区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3.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中心城区规划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4.一市三县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拟设清镇区、修文区、息烽区、开阳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一览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一市三县〔市〕政府;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5.一市三县现有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情况。(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6.市民政局关于一市三县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7.市人大、政协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或意见。(完成时限:9月中旬)

8.市委关于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或意见。(完成时限:10月上旬)

9.市政府呈报省人民政府关于一市三县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 完成时限:10月中旬)

上述市级、县级所需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由市民政局收集装订印刷成册,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进行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一市三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干扰、影响、妨碍区划调整工作。区划调整期间,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资产不失”,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顺利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督查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保密纪律,对所有文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集中清理和分类,凡属涉密文件都要登记造册、归档立卷,做好交接工作,避免文件丢失;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必须由保密部门统一登记、清缴和销毁。对整体交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

(三)加大监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纪律、影响和干扰区划调整工作正常进行的,要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动员。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敏感度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行政区划调整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的重要意义。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附件:贵阳市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阳市一市三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孙志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邓龙江(市委副秘书长、市群工中心主任)

沈 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宗士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玺(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王 军(市监委副主任)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俊松(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李登毅(市编委办主任)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德亚(市统计局局长)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绍雪(清镇市委副书记、市长)

廖 勇(修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卓 飞(息烽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民政局局长陈国玺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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