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了解到,嘉兴市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6万元,达到61940元,同比增长7.8%,已连续八年居全省各市第4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13元,同比增长9.1%,连续十六年居全省首位。
值得注意的是,全年,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6:1,较上年缩小0.02,缩小幅度创近年来新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比全省最低。
具体来看
嘉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按收入构成划分,人均工资性收入39022元,增长7.7%;
人均经营净收入6935元,同比增长5.7%;
人均财产净收入5645元,同比增长9.0%;
人均转移净收入首次破万,为10338元,同比增长9.3%。
嘉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808元,同比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6%,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人均经营净收入8986元,同比增长5.2%;
人均财产净收入1516元,同比增长10.6%;
人均转移净收入3104元,同比增长19.7%,增速居四大收入之首。
(原标题《全省前列!嘉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原作者王沁柠、钱姬霞、潘叶娜。编辑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