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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农村将有大动作!县政府发出公告 关系到每个人

时间:2020-04-22 06: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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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农村将有大动作!县政府发出公告 关系到每个人

曲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出关于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农村的这下高兴了!快看看下面具体内容吧!

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方面的作用,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102号)文件要求和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脱贫攻坚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创建示范县为抓手,充分发挥电商扶贫作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依托邮政、商贸流通、供销、电商、物流等企业,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破解农村物流难题,打通特色农产品“上行”渠道。努力营造农村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相互影响、相互支持的商贸环境,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通过采用“双中心”和“机场模式”为电商从业者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不断培养县域内生动力。

(二)把握精准,助力脱贫。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带动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采用“四扶模式”即“贫困户+电子商务,贫困户+帮扶主体+电子商务,贫困户+合作社+电子商务,贫困户+龙头企业+电子商务”,让电商扶贫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网络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深入研究分析,着眼未来,合理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曲阳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享受均等的电商服务。

(五)提档升级,示范推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壮大市场主体,打造具有曲阳特色的发展模式,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全面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农产品上行为核心,建设1个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1-2个乡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五个全覆盖”(政策、培训、网络、物流、电商宣传),建立“三个链条”(生产、交易、运输为一体的特色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供应链;线上线下相结合集开发、加工、推广、销售为一体的产品销售产业链;品牌培育、品质保证、深度追溯、营销策划、文化赋能相融合的产品价值链),搭建完善的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拓展农村信息服务领域。

到底,以实现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目标,要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和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全县电子商务网销网购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配送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明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运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着力打造有曲阳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电子商务聚集区,培养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3家以上,所有建档立案贫困村和500人以上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100%,电商服务在全县行政村的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实现物流快递到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72小时内配送到村,农村上行产品48小时由村到县。开展电商培训3800人次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曲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600平方以上,主要包括办公、电教、会议、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建设,O2O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培训、物流、农村服务站点、农村供应链体系,解决理念、创业培训、氛围营造、农村产品营销、O2O农村消费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有专人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数据,并确保信息的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共服务中心门头建设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曲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要在 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曲阳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对全县295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或建设,其中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配备电脑、电视机、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和商品体验、营销宣传、室内外牌匾等相关设施设备。按统一风格进行装饰、装修,门头必标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鼓励拓展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票务代理、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内容。积极整合我县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在 8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曲阳县电子商务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和1-2个乡镇级物流配送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800平方以上,配备打包台、货架、扫枪、配送车辆等基本设施。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及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等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服务农村的县域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开辟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升级改造镇村快递配送站点,支持配套物流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着力解决由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县、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承办企业提供冷链仓储,农产品集中分拣配送及县域内电商网货配送而开展的公共服务等。县、乡、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在 8月底前完成建设。

(四)曲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开展面向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县镇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妇女、残疾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等,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结合脱贫攻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重点就农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培训。在 年9月底前完成3800人次以上的培训目标。初级培训2700人(次)、中级培训500人(次)、高级培训100人(次)左右,领导干部培训500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做到应培尽培。

(五)曲阳县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曲阳的鸭梨、苹果、大枣、核桃、小米等优质农产品及缸炉烧饼、枣酒等地方特色产品为基础,结合曲阳文化旅游资源,鼓励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等资质认证,开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加工配送、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开展农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等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培育至少1个区域公共品牌,确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使其在淘宝、京东、苏宁、微店、超级村长、电商扶贫频道等电商平台实现销售,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络营销;构建农村产品溯源平台数据库,指导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6月底前启动曲阳县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六)曲阳县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积极推广本地产品进行网上销售,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加大对曲阳县区域公共品牌、特色农产品、电商政策的宣传力度,建设具有O2O展示展销功能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积极对接曲阳县农产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各项数据,结合“四扶模式”,带动贫困户直接或间接开展网络销售,实现增收。

(七)曲阳县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县有电商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点的要求,充分对接曲阳县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开展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整合项目资金,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清晰地县、乡、村网上销售平台,确保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电商扶贫主体建设,重点扶持培育 1-2 个效益较高、影响力广、销售份额大的电商扶贫龙头企业。依托村电商服务站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以及电商扶贫示范店,开展网货开发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支撑、营销服务。鼓励贫困群众开办网店,以上均达到“有宽带网络、有上网设备、有固定店面、有一定数量的网货、有线上交易额、有带贫承诺机制和成绩”的标准,依托“一户一码”、“一村一品”的模式,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企)带一村”的体系。

(八)资金安排

1、支持方式和重点。①农村产品上行比例控制在65%(975万元)。其中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在25%(375万元);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在15%(225万元);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控制在25%(375万元)。②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比例控制在19%(285万元)。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控制在9%(135万元),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控制在10%(150万元)。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拓展村级服务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助农取款、保险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商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③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比例控制在16%(240万元)。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主体,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进行实操培训,重点要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2、资金使用管理。①项目资金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②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150万元)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项目开工后,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60%(900万元)。③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商务、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不得以押金、保证金或设备购买等名目收取站点费用。④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

五、实施进度

(一)启动阶段(10月—12月)。制定下发《曲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着力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包括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为项目推进做好准备。拟实施项目及承办单位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铺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挂牌成立曲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县城O2O线下体验馆,完成295个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改造提升、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人员培训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人才培训计划,并举办以党政干部为主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班、普及班,为项目的实施同步做好人才保障工作,并提高转化应用率。

(三)组织验收阶段(10月—10月31日)。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供验收申请,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情况、成效)及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自验和备案工作。

(四)总结推广阶段(11月-2月)。迎接上级部门绩效评价,全面总结电商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并进一步完善项目运营长效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总结提炼符合曲阳县发展的“互联网+”模式和电商扶贫模式,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曲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以及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全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商在促工、兴农、换市、富民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把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作为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带动全民创业就业、引领农村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关键举措,全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明确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县、乡镇两级政府是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创新政策机制。制定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措施,研究出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四)做好政务公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设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专栏,及时公布备案的《曲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六)做好总结推广。及时梳理总结示范工作过程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电商扶贫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方面成功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与相关媒体密切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营造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曲阳县人民政府

11月12日

曲阳县人民政府

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志新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阮顺怀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

成 员:史立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焦敬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商志朴县商务局局长

王鹏星县财政局局长

杨江勋县扶贫办主任

王宝龙县发改局局长

董 辉县市监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商志朴同志兼任。

曲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安排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购买流量支出及食宿费、人员工资、水、电、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第三条 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县项目建设,在曲阳县商务局指导

下,由中标企业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电商产业链,鼓励创新发展。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以奖励和补助为主,采取分项管

理,根据项目具体内容确定补助额度。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共同管理。县商务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提出专项扶持的重点,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度实施监督、跟踪服务与绩效评价。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参与审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及支持

重点,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

第三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支持范围和标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农村产品上行比例控制在65%。其中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在25%;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在15%;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控制25%。(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比例控制在19%。其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控制在9%,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控制在10%。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拓展村级服务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助农取款、保险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商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比例控制在16%。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主体,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进行实操培训,重点要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第八条 县政府(或县商务局)与承办企业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根据承办企业分项提出的投资计划,拨付给承办企业项目启动资金900万元(占专项资金的60%);在项目实施期内,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给承办企业项目资金450万元(占专项资金的30%);待项目验收评估通过后,拨付给承办企业剩余专项资金150万元(占专项资金的10%)。专项资金拨付首先由承办企业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第九条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其承诺的投资额度和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进行投资和建设,投资建设额度、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达不到的,专项资金将不予拨付,并将按违约处理。第十条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第五章 资金监管

第十一条 项目承办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第十二条 县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收回补助、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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