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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发生交通肇事致死逃逸 交警10小时抓获嫌疑人!

时间:2019-05-20 0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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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发生交通肇事致死逃逸 交警10小时抓获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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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锁定肇事车 10小时抓获嫌疑人

——南华高速大队迅速破获4.3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4月3日凌晨4时许,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华高速公路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肇事者魁某某趁天黑无人发现逃离现场,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仅仅在案发10个小时以后,南华高速公路大队民警便成功在酒泉市瓜州县布隆吉乡附近的戈壁滩内连车带人将其抓获,一时的侥幸心理作祟的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情如山 快速出击

4月3日凌晨5时许,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华高速公路大队民警郭晓、李鹏虎在执行夜间勤务时,由东向西巡逻至高台服务区以西200米处时,发现行车道上趴着一个人,身下有大量血迹。经查看,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亡,头部、脚裸有致命伤,现场留有一块疑似汽车保险杠碎片,但周围并无车辆停靠,凭借着敏锐的职业警觉,巡逻民警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于是迅速保护封锁现场,并向正在值班的大队教导员王岳珍进行了汇报。

警情就是命令。肇事嫌疑车牌号码不确定,逃逸去向不明,案情紧急而复杂。教导员王岳珍与副大队长陈福林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急预案,迅速集合在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细致勘查 积极摸排

经过120确认,路面发现的男子已经死亡。人命关天,现场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将逃逸的肇事司机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但面对事故现场上仅有的一点汽车碎片残留,民警们也是皱起眉头,死者为何出现在高速公路?遗留碎片是何种车辆?带着心中的疑问,民警们迅速对现场展开细致勘察,对一切可疑物进行仔细甄别,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对服务区及周边进行了走访,希望找到目击者或其他线索。

经过民警对事故现场仔细的勘察和物品提取,案情一步步浮出水面,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初步断定,肇事车辆为重型货车,由东向西前往酒泉方向,现场采取过刹车、转向等一定的避让措施,将死者撞伤(死)后逃逸。死者系四川泸州籍人潘某华,现年74岁,乘坐吉D23**1号大型客车前往新疆,凌晨2-5时,该车途径高台服务区落地休息。民警在调取服务区监控后发现,死者潘某华于凌晨3点56分独自一人从服务区匝道走上路面后未返回。民警将现场遗留的汽车碎片与服务区停靠的重型货车进行一一比对参照,发现该碎片来自于东风牌“天龙”红色半挂牵引车保险杠右侧附件部位,案发时间应在凌晨4-5时许,案件侦查有了初步方向。

领导重视 亲临指挥

了解案情后,大队领导立即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汇报,副支队长曹锋高度重视,立即带领高管科负责人陶建时赶赴南华大队坐镇指挥,并要求参战民警发场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做到认真负责、严密细致,必须尽快破案。

针对案件情况,大队民警兵分三路,迅速组织警力有条不紊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一组负责勘查现场,维护现场交通秩序,联系死者家属,安抚死者所乘坐的客车成员情绪;二组负责调查有无目击证人,对重点时段经过事故现场的东风牌“天龙”红色半挂牵引车进行排查,第三组前往酒泉调取酒泉、嘉峪关、玉门等地路面卡口及收费站调取监控,对重点车辆进一步摸排,并随时向可能逃逸方向进行追击。一张精心密织的追捕网向嫌犯迅速撒开。

科技助阵 锁定目标

抱着命案必破的信心和决心,各组民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调查工作紧张有序进行。面对划定时段内经过的上千辆重型货车,民警们一一筛查,仔细鉴别。前往酒泉方向的民警更是不顾舟车劳累,沿途查看所有收费站监控及路面卡口照片信息,对所有重点车辆一一记录在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午10:00,从单位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由于对现场残留汽车碎片来源判断准确,对案发时段划定合理,支队指挥组与大队调查组民警通过对所有经过辖区卡口的东风牌“天龙”半挂牵引车筛查比对中,一辆车号为青H6***7的半挂车车头保险杠右侧与灯光亮度在经过辖区区间测速卡口前后照片信息具有细微差别,该车于凌晨4时左右经过案发现场,且车辆型号、颜色与目标车辆一致,具有重大嫌疑。调查民警通过进一步调取区间测速智能管控平台照片比对,并通过缉查布控、车辆大数据研判等系统对车辆轨迹进行查询,发现该车在G30高速酒泉段下河清收费站驶出高速,当天9:40到达酒泉瓜州布隆吉乡附近后一直停留。大队领导立即指派在嘉峪关开展摸排工作的办案民警刘涛、张明龙前往查看。

命案告破,嫌犯落网

由于该车距民警出发地近300公里,抱着见车见人的态度,办案民警迅速前往当地查找车辆。为了稳定对方情绪,防止意外发生,民警拨通了嫌疑人手机,与嫌犯进行周旋,进行了简单对话,通过对方语气语调,感受到对方的惊恐心理状态,通过单位传来该车位置信息,发现该车停靠地并不在地图显示的道路上,周围是戈壁荒滩,且去往该地的道路难行,通过种种可疑迹象分析,追逃民警大胆做出判断,该车肇事逃逸并企图隐匿行踪的可能极大,必须尽快见车见人,固定证据、控制嫌疑人。

中午2:40分许,办案民警在通往酒泉市瓜州县布隆吉乡312国道附近的荒滩上寻找的目标车辆,并第一时间控制了嫌疑人魁某某及同车驾驶员刘某利,通过比对,发现事故现场遗留的汽车碎片,与该车右侧保险杠右侧附件上残留缺口高度吻合。当事人对高台服务区撞倒行人并驾车逃逸,且为了逃避检查,嫌疑人在驶离高速后将破碎后的汽车保险杠右侧剩余附件拆除扔在了嘉峪关市区以西20公里的道路旁后在此躲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深夜徒步 指认现场

案件至此总算告破,办案民警在汽车上提取的残留碎片也高度吻合,但由于嫌疑人将剩余的汽车保险杠拆除扔掉,办案民警决定与前来支援的副大队长陈福林等一组人员在玉门汇合后,再次带领嫌疑人返回嘉峪关,寻找被丢弃的保险杠碎片并指认现场。到达嘉峪关后,已是夜晚十点。由于天黑,加上嫌疑人对当地路段并不熟悉,逃逸后心理状态高度紧张,对具体位置并无深刻记忆。办案民警锲而不舍,带领嫌疑人在该地段徒步往返十余公里仔细寻找辨认并指明了丢弃现场。

目前,驾驶员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张掖公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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