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5月14日,贵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祁某沙、韩玉某、高某等16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并当庭作出宣判。
贵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7月至3月,被告人祁某沙、韩玉某、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该团伙成员经常聚集在一起,纠集被告人马某珍、李某、马虑某、毛某英在西宁、贵德两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收取非法营运司机的“保护费”和“加盟费”共计119300元;纠集被告人马富某、闫金某、王某林等人还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扰乱社会秩序,在西宁、贵德地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
贵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祁某沙、韩玉某、高某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对被告人祁某沙、韩玉某、高某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十年不等刑罚,并处60000至44000元不等罚金。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半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州办结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多,影响范围大,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仅在一个月审限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