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官庄村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谷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村村通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31省道往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吕某驾驶的小型驾车相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谷某头部受伤,肋骨骨折,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吕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亦损毁严重。
谷某由于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三轮车被撞翻导致头部着地受伤严重,至今仍昏迷不醒。谷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观察不够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轿车驾驶员为保持安全车速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是事故的发生的次要原因。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骑行电动两轮或者三轮车的时候佩戴头盔可以对头部进行有效的保护,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保命,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不做好安全防护吃亏的只会是自己,该起事故中如果谷某能够有效佩戴头盔,就不会造成头部受伤,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台儿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