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山东泰安,一位大妈自称被老人的三轮车剐蹭,抓着老人不放要求赔偿100元,老人表示自己赔不起,下跪向大妈赔礼道歉求原谅,大妈毫不领情还朝老人胸口狠狠踢了一脚。老人被踹得身体偏斜,自己默默爬起。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一旦发生伤亡事故 想追责也很难
电动三轮车一般都是经过改装,而且无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追责。首先,电动三轮车没牌没证,发生事故,没有伤亡还好说,如果有伤亡,载客者因担心赔偿问题,很可能直接弃车逃跑,“车外观都一样,没有牌,一旦弃车跑了,倘若事发地的监控设备不完善,想要抓到载客者简直如大海捞针”。
其次,发生伤亡事故后,哪怕载客者没有跑,往往也没有多少理赔能力,而这类车辆是没有任何保险的。厂家的说明书上,注意事项中又写明“禁止擅自拆开和改装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不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发生事故,无论乘客还是载客者本身,都可能得不到任何保障。
据统计,今年1-9月,全县共发生由电动三轮车引发的大小交通事故共计216起,其中2人死亡,8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36万元。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电动三轮车的车主在事故后选择逃逸,这样就导致很多受伤的乘客自掏腰包,使自身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
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也算是幸运的地方,但对于这种行为,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