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草最大的意义在于满足人对自由的渴求
人天生都有"绝对自由"的渴望,然而造物者对万物都有限制。
这些限制都很神奇,所谓一物降一物就是对这种神奇的感叹。试想老虎如真能添羽,蚊子大如斗……这世界将如何残忍。
残酷的是人类的发展已经突破造物者的诸多限制,不长羽毛没有钜齿却能上天入地,移山填海。小到枪炮,大到核武器的发明和创造,让人可以瞬间造成大大小小的毁灭。好在造物者让良善的人性占据人类灵魂的主阵地,同时也发展出一套文明制度来制约人类,否则当今的世界将如何残忍还真不好说。
自由是所有人都想得到的欲望,而人类社会的文明制度对所有人 绝 对 自 由 的欲望都给予无情地扼制,因此人们虽有万般的欲望,却只能获得相对的自由。只要有机会,人都会去寻找满足自由欲望的方法和图径。大草可以视为古代文人开辟出来的人们满足自由欲望的一种艺术的活动。
怎么讲?
请看,篆隶真行草,不管如何折腾,只能乖乖的按照既定的比例和既定的位置搭配组合偏傍部首。字虽然没有要求大小绝对的一致,却也要基本一致,不容许太过突兀的大小差异。所以字字独立,规范书写是它们的基本原则,倘若不规范则被视为错别字。这个原则重要到只要出现错别字,就被挑选出来,排斥出书法作品的行列。
大草则不同,它允许书家为了营造错落有致的效果,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安排字的大小。为了前后呼应允许简省简略笔画,允许几个字连成一笔,允许一些特殊的汉字的偏旁移位,甚至出现用声旁替代部分汉字部件的特例(其实许多异体字就是名家大草书作制造出来的)。也就是说大草一大限制就是只要写的是汉字,符合约定俗成的草法,那么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排列组合具有完整意文或相对独立(这也是一个不容挑战的限制)的汉语言文字。
一句话,大草最大限度解除了对书写的限制,或者说给了书家最大化的自由。书家可以在大草里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汉文字语言的排列组合方式。在这个创造的过程中,人对自由的欲望得到了实现。当然,并非每个创造者都在意识层面上都得到这个认知,创造成功者比创造不尽人意或失败者更容易得到感知。
有兴趣者不妨依照笔者的提示做些回顾和感悟,如若感同深受,不妨多多亨受书法创作给您带来的自由的快乐。把乐趣放在首位,其次才是什么比赛获奖、入选展览、进入书协等等这些"身外之物"。
☞有朋友问我常常写文章,为何不去报刊杂志发表?答曰:以前发表了一些,现在有网络平台,方便快捷,写完即可与大众见面。多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