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7日盐城讯 11月21日,黄海湿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授牌暨区域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东台举行。盐城、南通两地12家法院现场签署《黄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在东台条子泥湿地公园、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湖九龙口、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挂牌成立5个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此次成立的5个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是结合黄海湿地生态发展实际,根据自然资源、生物种类和环保产业等分布情况,经过认真调研、专家会审、多方论证后精心挑选的。实践基地的主体主要由法院审判人员、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高校与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共同组成,是进行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家辅助服务、实施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组织法学教育研修实习、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教育的综合服务平台。
同时,由东台法院发起,盐城辖区开发区、大丰、亭湖、盐都、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法院,以及南通辖区启东、如东法院共同参与签订的《黄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是今年省法院正式实施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以来,全省签订的第一份涵盖生态功能区域所有法院的司法协作协议,示范意义重大,有助于更好的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不断提高黄海湿地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东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