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疫区封锁令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非洲猪瘟疫区封锁的命令
临汾市人民政府解除封锁令[] 1号
12月6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检测,确诊尧都区贾得乡发生起非洲猪瘟疫情。 市政府划定尧 都区贾得乡新石村为疫点(涉及杨国俊、孙志荣两户190头猪),划疫点外延3公里为疫区,涉及尧都、襄汾2个县区,3个乡镇,16个村,56个生猪养殖户,2888头猪。按照相关规定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锁时间为6周。封锁期间,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积极采取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以根除疫情为月标开展疫情应急处置。
自疫区内最后一头生猪扑杀处理完毕,按规定无害化处理和彻底消毒,并经过6周的连续监测,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经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验收,验收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等关于解除疫区封锁的规定,临汾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月18日,解除尧都区、襄汾县非洲猪瘟疫区封锁。
封锁解除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再次发生,确保我市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
临汾市人民政府
1日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