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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大四学生下河游泳 不幸溺水身亡 父母伤心过度倒下!

时间:2019-05-05 0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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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大四学生下河游泳 不幸溺水身亡 父母伤心过度倒下!

如今夏天已悄然来到,对于咱们农村人来说,男孩子最好的避暑方式就是去河里游泳,三五成群的小伙伴在河里嬉戏打闹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小编小的时候吃完中午饭就去河里,直到很晚才回家,然而现在很多的河水要么不干净,要么水很深,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的。最近将要大学毕业的小朋在河里游泳,由于水太深而不幸去世,让人痛心,一起看看吧!

小朋今年21岁,现在大四即将毕业参加工作,端午假期,小朋从学校回到了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花池村的家中,昨天下午小朋与两位表哥来到离家几百米远的河中游泳,据小朋的表哥王亮介绍他们以前在这里玩耍的时候水不是很深,他们就游了一会泳,随后他慢慢的游到岸边,小鹏准备去找他,此时小朋的另外一个表哥宋凯不让他过去,但小朋没有理他,就直接游过去。

就在此过程中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游的过程中,小朋突然间游不动了,有可能那里的水太深了而且水流比较急(没有出现脚抽筋的情况,因为一直还在动),小朋慢慢的沉下去的过程中开始喊宋凯,宋凯就赶过去扶他,然而由于宋凯体力不支,扶了几次没有扶上去。

生死一瞬间,小朋沉入了河水中,两位表哥试图营救,也因体力不支没能成功,随即两人立即跑上岸边找人救援,可是一切已经太晚。随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也赶到了现场,附近村民也加入救援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晚上6点小朋的遗体被找到。

据小朋的叔叔介绍在今年4月份,大型机器在河旁边挖沙子、取沙石把河挖深了,小朋虽然以前在这里经常游泳但他常年在外上学并不熟悉现在的地形(旁边没有警示牌),当他游到中间的时候,感觉累了就喊救命,但当时岸上只有一个老年人,结果就发生了悲剧。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小朋的家属感到悲痛不已。据小朋的父亲忍着泪水表示儿子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儿子平时也比较听话。一旁小朋的小姨哭着表示小朋的父亲和母亲都倒下了,自己很心痛不知道该说什么。

亲属们认为,除了小鹏自身以外,这河道的管理施工方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河水清理的太深而没有立警示牌提示禁止游泳之类的。在河道附近记者看到停放有挖掘设备,但并未施工,周围也没有警示标志以及施工公告,那么家属们质疑的挖河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也荷花池村的刘书记取得了联系。刘书记表示那是区政府进行的河道清淤,目前对于事故还在进一步的了解当中。

那么在该起事件中小朋不幸溺水身亡,他作为成年人自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河道管理施工方又是否应当担责?记者也咨询了廖律师,他表示而小朋的去世令他感到非常遗憾,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河道原则上是不能游泳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所以一旦发生了河道内人员的溺亡的话,原则上本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而当地的河道在进行疏浚施工这个方面,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作为施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显著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或者拉上警戒线,以便起到提示作用,但如果说施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没有尽到自己的警示义务的话,由此造成了相关人员的溺亡,那么对于施工单位或者管理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既然双方都有责任,希望双方能够就溺亡的事实进行友好的协商,包括损失赔偿都予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大学生的家属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河道施工方或者管理方的形式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展开进一步的调查,相关善后事宜也在进行中。

小编表示小朋的遭遇对于他的家庭打击是很大的,眼看父母就不用再操多少心了,却发生这种事,作为施工方来说,既然把水挖深了,应该在旁边立个警示牌或者找人看守一下以防悲剧发生,同时小编提醒大家在夏季避暑玩水应当选择到正规的游泳池等场所,水库河道等水情复杂不可预料的因素很多,千万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和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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