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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曝光!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开始啦!

时间:2021-07-05 02: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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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曝光!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开始啦!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好文明城市是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增强市民践行《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自觉性,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实现文明城区共建共享。康巴什区自7月13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现邀请广大市民及时发现曝光自己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曝光重点

1.司乘人员车窗抛物;

2.机动车越线行驶、闯红灯、接打电话、随意掉头、随意变道、加塞儿抢行;

3.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4.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5.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

6.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举止粗鲁、随地乱吐乱扔等;

7.宠物不栓绳、随地便溺不予清理;

8.垃圾乱倒、乱贴乱画,高空抛物、乱搭乱建;

9.损坏公共设施,踩踏毁坏花草、攀折树木;

10.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拍摄要求

1.拍摄的内容可以是图片或视频。照片内容要清晰可见,可以是组图,也可以是单张。视频内容要控制在30秒以内。

2.报送时注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哪条道路、哪个小区等)以及相关文字说明,以便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并做后续处理。

3.拍摄者要对拍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送的图片或视频要注明作者名字和联系方式,严禁PS、摆拍、盗用他人图片等。

三、参与方式

所有市民均可积极参与,上传的图片视频要清晰、准确地反映事实。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不文明行为过程。不文明行为主体是商铺的,需拍摄店铺招牌。不文明行为主体是车辆的,需拍摄车辆牌照;曝光不文明行为是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纠正陋习的一种手段,曝光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不能暴露他人隐私,投送邮箱:kbswmb@。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康巴什区文明办,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0477-8595860。

康巴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7月13日

编辑:冯静

审核:马东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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