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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马上开始!

时间:2019-01-09 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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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马上开始!

《高考三部曲》:读懂三本书,你也是专家

专家团解读省考试院三本书:《招生百问》《招生计划专刊》《招生资料汇编》

正文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将于5月30日起开始举行,那么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方面呢?

新闻重点:

1、举行时间:5月30日开始

2、注意事项:疫情防控,需在考试院网站下载《体温测量登记表》,5月14日起每日记录,5月14日起不得出省。

除了了解这两个重点以外,想报考体育类专业和院校,还需要读懂上面说的三本书。

一、《招生计划专刊》:

用于查询招生院校,科目等级要求,招生计划,学制和学费等等

其中“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中对于体育类专业的说明是:

1、录取批次:体育类属于提前批

2、志愿填报规定: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均达到4C1合格及以上。参加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其他学科学业水平测试必修客户中D级不得超过3门,如院校对考生有更高要求,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3、投档原则:投档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105%),“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只和优先”,分数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招生资料汇编》:用于查询招生院校,专业名称,录取分数,录取人数

本科院校主要专业

1、体育教育(师范)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休闲体育

4、其中部分院校为体育类专业定向培养:例如南京晓庄师范,盐城师范学院,扬州大学

专科院校主要专业

相对专业多一些,除了本科类院校招收专业以外,还有:

1、体育运营与管理

2、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3、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4、体育保健与康复

5、健身指导与管理

其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社会体育是海外本科直通车

《招生百问》:用于了解招生政策和方法,有单独的体育类招生板块

体育类专业需要注意的内容:

1、确定专业方向

2、报名当地招办打印《江苏省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出具该通知书

3、报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六,个人项目前三名

4、体育考点: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学院,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

以上为《高考三部曲》中关于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体育类专业的相关内容

其他身份学生和家长,同样可以根据本省的这三部书,找到相应内容

下面是江苏体育类招生新闻的具体内容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体温测量登记表》)。从5月14日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

2.从5月14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3.在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校生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报告,非在校生须向社区和高考报名点报告。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出示本人《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苏康码”。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考生须将《体温测量登记表》交考点工作人员。

5.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须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试期间,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需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二、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前准备和考试期间可摘除口罩。

2.考生在考前须密切关注本人体温情况,如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须根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4.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5.考生须及时关注考点发布的有关信息,按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分批报到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点管理,在考试过程中注意安全,避免因受伤而影响考试。

6.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其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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