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卫健委1月25日上午权威发布:
1月24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常州市5例,盐城市1例,宿迁市1例,为常州市、盐城市、宿迁市首次报告确诊病例。其他2个设区市新增确诊病例中,南京市1例,苏州市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苏州市1例。
截至1月24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8例,无重症病例,出院病例1例。 其中:确诊病例中,南京市4例,无锡市1例,常州市5例,苏州市3例,南通市1例,连云港市1例,盐城市1例,扬州市1例,宿迁市1例。出院病例中,苏州市1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1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8人,尚有18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必要时佩戴口罩。若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 自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
目前,南京多家培训机构接连宣布:除了加强校区消毒拿出多套预案外,年后的寒假班课程转为线上。 复课时间等通知!家长说,线上课程比较好,减少了风险,也不影响学习的进度。
最新消息:雅思考试官方紧急通知:全国各地均可取消考试。
今天下午,南京发布了:
南京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非封闭景区,如夫子庙等人群密集区;
(五)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七)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实施要求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1月25日
多家机构宣布:改网上课,复课等通知!最新!南京:市民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江苏教育-教育动态-江苏教育黄页 /jiangsu_edu/17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