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来了
每日甘肃网8月8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为了让今年计划申请贷款的学生及家长及时知晓和掌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新变化,兰州市教育局8月7日发布的兰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明确了办理时间及地点、贷款政策、办理流程等内容。
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研究生每年申请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最长不超过调整为学制加、最长不超过,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即借款学生于毕业后第四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改为毕业后第六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
贷款利率
从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
所需资料
首贷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学生可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县区资助中心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续贷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就学信息等发生变化,需要先到当地资助中心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初次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https://,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字确认(未做预申请的同学还需导出认定申请表);
3.借款学生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贷款,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否则不予办理;
2.续贷签订电子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必须有一人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办理;续贷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栏如本人现场办理则由本人签字,如由共同借款人代办则签字格式为:学生姓名(***代签);
3.未通过预申请需要贷款的学生,本人必须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信息填写准确,承诺内容按样本工整抄写完整签字确认,并由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4.不得在导出的电子表格中修改相关信息,否则会出现系统和申请表不一致的情况,贷款不通过;
5.身份证件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新的身份证件。
贷款受理时间及地点
城关区
续贷:7月27日—9月30日(周末除外)
首贷:7月27日—9月3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张掖路贡元巷51号城关招办6楼604室
咨询电话:0931-8357217,0931-8611995
七里河区
续贷:8月1日—9月20日(周末除外)
首贷:8月1日—9月2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七里河区教育局(小西湖立交桥下原理工中专学校)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931-2313630,13893122127
安宁区
续贷:8月1日—9月30日(周末除外)
首贷:8月1日—9月3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安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宁东路484号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31-7659069
西固区
续贷:8月3日—9月中旬(周末除外)
首贷:8月15日—9月中旬(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西固中路105号青少年活动中心6楼601室
咨询电话:0931-7553064
红古区
在校生续贷、首贷时间:8月10日―8月21日
新考入大学学生办理时间:8月24日―8月28日,9月14日―9月18日
受理地点:红古区海石湾镇育英街37号一楼
咨询电话:13919330106
榆中县
续贷:8月5日—8月28日(周末除外)
首贷:8月25日—9月(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榆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银行学校综合楼三楼)
咨询电话:0931-5221499
皋兰县
续贷:7月27日至8月31日(周末除外)
首贷:8月15日至9月3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10楼
咨询电话:0931-5723660
永登县
续贷:7月30日至8月30(周末除外)
首贷:8月15日至9月中旬(周末除外)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点:永登县城关镇文昌路教育便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31-6415221
河桥镇受理点:永登县河桥镇初级中学(河桥镇马军村河桥镇中心校)
咨询电话:13893619625
通远镇受理点:永登县341国道通远镇中心校
咨询电话:18293179078
武胜驿镇受理点:永登县武胜驿镇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武胜驿镇中心校)
咨询电话:13893655159
龙泉寺镇受理点:永登县龙泉寺镇龙泉村(龙泉寺镇中心校)
咨询电话:13639317608
兰州新区受理点:兰州新区琨宇书香名府(保税区2号楼) 咨询电话:1389312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