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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948个!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啦

时间:2020-02-06 13: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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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948个!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啦

招聘速览

>中国住建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度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度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住建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员招聘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国住建部所属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中国建设报社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建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面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行业惟一的综合性日报。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建设报社计划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新闻采编岗位4人(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热爱新闻媒体工作,有良好的知识结构,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具备组织策划选题、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或新媒体编辑运营等能力;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5,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7.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招考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于5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lzy@)。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姓名”,申请报名。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期间,我社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3.在各招聘环节中,我社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并在报社网站发布信息。

4.中国建设报社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10-51701939;电子邮箱:rlzy@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1998年经原人事部批准,中心获得首批国家“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资格。被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4A级人才服务机构。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办)、财务处、综合业务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职业培训部、咨询服务部七个部门。主要职能:为部属单位和住建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承办部系统及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位推荐、管理咨询、住建行业人才信息开发服务;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业标准编制岗1人、档案管理岗1人、综合管理岗1人、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岗1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道德品质良好,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bgs@,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和邮件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通过中心网站和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中心网址:

(三)咨询电话:010-58311906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司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同时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为城市和建设行业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包括全国设市市长培训、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以及相关研究、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并着力打造“培训、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新型智库。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度计划公开招聘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欢迎报考。

一、招聘岗位

详见《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毕业生等)。其中,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天之内。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xyrsc622@,并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大学名称+学位+专业”。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面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包括审核档案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须在学院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确保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4926785

联系人:王老师 15011507213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简称“文化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1997年经中编办批准成立。文化中心始终以弘扬、传播中国建筑文化为己任,以竭诚服务建设行业为目标,作为国家政府机构社会服务职能的深化和延伸,整合行业多方资源,拓展业务领域,将文化产业与建设行业有机结合,创造性地构建起了科学的建筑文化产业运行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

根据文化中心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培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5.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有关落户政策要求;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文化交流部技术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京外生源),建筑学类相关专业;

2.物业管理部技术初级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物业管理、土木类相关专业。

详见《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5月8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填写《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表时请勿漏项,表格发送至邮箱whzx13@,邮件标题格式为:公开招聘报名+姓名。邮件请附报名表格。

(2)报名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本科及硕士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

(3)凡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于5月15日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该达到3:1,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笔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最低不得低于60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3:1,按实际人数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通知在文化中心网站(网址:/)发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达不到60分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文化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082115、880821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100037)

联系邮箱:whzx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北京生源4名,京外生源1名。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北京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本科年龄26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北京生源岗位为本科以上学历,京外生源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生源请于5月5日前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成绩单)、专业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xxzxzhc@。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未通过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分笔试、面试,各占比50%,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的有关具体事宜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网站(.cn)公布,请考生关注。

1.笔试

笔试内容分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定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面试

在及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通过及格线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与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对象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时,从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人选。

(五)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提示

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请准确提供联系方式,若因联系方式而导致问题,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招聘环节有任何问题,均可电话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人: 综合处

电 话: 010-58933171 010-58933909

邮 箱: xxzxzhc@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应用研究和政策研究为主,主要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服务,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研究;同时兼有教育职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具有博士和硕士生招生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二、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身体健康;

4.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

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5日前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iumz@,邮件主题为“应聘”。联系电话:010-58933439。

应聘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学术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应聘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我中心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素养、文字功底和科研能力。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5:1,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如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笔、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到拟聘用人员档案所在单位查档政审。拟聘用人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且递补人选符合要求的,依考试综合成绩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四、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详情登录

http://www./gkml/rsgl/sydwrsgl/20/t_365538.html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views/gjlswzj)。各招聘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时间截至6月30日不足两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号以后出生)。报考国家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还应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24:00时期间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及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j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历及岗位资格证明等材料等。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面试环节进行。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采用“统一试卷、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分别在北京和部分省会城市设立考点,组织统一笔试,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时确定的笔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员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的70%划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部分岗位根据需求,进行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单位,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计算。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按1:1比例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招聘单位经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及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3.参加笔试人员请根据笔试通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学生证(归国留学考生携带学历学位证明)。

4.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及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4000508080转2、3号键

(工作日9:00-12:00 13: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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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tml/ywpd/rsrc/-04/17/content_250104.shtml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86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views/gjlswzj)。各招聘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24:00时期间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及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j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资格证明等材料等。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面试环节完成。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采用“统一试卷、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分别在北京和各垂直管理局所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组织统一笔试,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时确定的笔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员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的70%划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部分岗位根据需求,进行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单位,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计算。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按1:1比例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招聘单位经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和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3.参加笔试人员请根据笔试通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学生证(归国留学考生携带学历学位证明)。

4.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及指定招聘网站(/views/gjlsw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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