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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

时间:2024-04-27 1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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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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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发布关于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州市城市管理局邀请省内垃圾焚烧专家成立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交流座谈等方式,对苏州市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产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情况及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各家焚烧企业烟气二噁英排放进行了随机抽检。

详情如下:

关于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城发〔〕61号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市环卫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实现焚烧厂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污染物达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 〔〕87号)要求,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于5月11日-13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市焚烧发电企业专项整治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范围共有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为炉排炉工艺。本次检查中,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对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工况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随机抽查比对,复核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在执法检查的同时,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对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市城市管理局邀请省内垃圾焚烧专家成立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各厂生产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情况及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各家焚烧企业烟气二噁英排放进行了随机抽检,抽检结果见附件1。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现场情况来看,我市绝大部分焚烧企业能较好的落实垃圾焚烧“3T+E”运行要求,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保耗材足额投放,污染物及工况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稳定。热电偶采集的炉温数据现场核查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各家企业能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检测数据应用管理的规定》(生态环境部第10号令)的要求,主动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炉温及电子标记未发现异常。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部分焚烧厂垃圾过量接纳,焚烧厂设备运行压力较大;进入焚烧终端的垃圾成分管控不严,存在非生活垃圾混入的现象;厂内如卸料平台的异味管控不到位,环保耗材使用、管理粗放等,各厂具体问题详见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相关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照问题,督促企业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按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6月底前必须完善活性炭、石灰、螯合剂自动投料和计量装置,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各地整改方案请于6月底前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局。

2.请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6月份起持续开展专项核查,继续加强对焚烧厂运营管理的帮扶指导及监管、考核,不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的污染防治水平。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6月22日

各地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督查问题及整改意见

苏州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1.一期垃圾池仓位较高,一期卸料大厅有异味。

2.个别外包单位人员年龄偏大,特别是关键岗位需进一步优化用工年龄要求。

3.汽轮机胀差表存在偏差,可能导致误操作;三期汽轮机漏油严重。

4.二期活性炭车间粉灰尘大,吸尘器效果欠佳。

5.部分车间及区域标识、标牌需完善。

二、整改意见:

1.优化调整垃圾堆放方式,及时导排渗滤液,优化卸料平台管理和保洁模式,降低平台异味。

2.加强外包队伍管理,对年纪较大,身体较弱的人员,建议定期核查健康状况,规避风险。

3.加强设备、仪表维护和校验工作,关注汽轮机漏油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尽快处理。

4.优化活性炭投料工艺,建议采用密闭式自动投加设备投料;优化活性炭仓加料作业流程,结合现有的除尘设施,控制扬尘。

5.按《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管道及安全标记标识(外围辅助车间、关键路段的限速、卸料大厅抓斗检修区等)。

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问题:

1.外围个别辅助车间缺少标记标识;部分危险源辨识牌被绿化植物遮挡。

2.垃圾池堆料方式导致目前利用率较低,卸料大厅有异味。

3.飞灰暂存库存在异味,飞灰螯合作业区与暂存区在同一区域,对人员职业健康有影响。

4.活性炭车间环境差。

二、整改意见:

1. 按《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标记标识,危险源辨识牌的设置在醒目位置,安全管理全覆盖。

2.优化调整垃圾堆放方式,做好垃圾池负压监测工作,垃圾池负压监测点建议设置在负压最小的地方或者臭气容易散逸的地方。

3.建议飞灰螯合作业间与存放间隔开,或加车间大换气能力,关注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4.借鉴其他项目管理经验,加强活性炭车间环境管理。

张家港北控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问题:

1.现场外包工作人员较多,个别年龄偏大。

2.垃圾爆仓情况严重,垃圾池仓位过高,无法正常循环,垃圾发酵不充分。

3.现场检查发现有非生活垃圾入场(污水厂污泥)。

4.安全标志标识待完善,消防安全检查不及时。

5.飞灰吨袋有破损现象。

6.综合水泵房内应急淋浴及洗眼器区域通道有杂物,影响应急设施的使用。

7.卸料平台异味严重,卸料平台除臭设施未运行;卸料平台安全管理有待提升,管理人员配置薄弱;现场有物业人员在车辆卸料的同时倒垃圾,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意见:

1.加强对外包人员的监督和培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杜绝安全、环保生产事故。

2.加强对于大件垃圾进入垃圾池的观察和分拣,建议在垃圾池内部装设高清摄像头,便于垃圾吊司机的辨识;需考虑垃圾池有效堆放,提高发酵效率。

3.环卫体系加强进厂垃圾成分管控,有效控制进厂垃圾量。

4.进一步完善车间安全标记标识,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全覆盖。

5.加强飞灰吨袋厂内转运、堆放作业管理;

6.排查全厂应急救援设施、物资的有效性,确保应急设施的可靠备用;

7.降低仓位,避免垃圾渗沥液外流卸料平台,考虑卸料平台加装除臭设施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

8.加强卸料平台人员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倾倒垃圾人员不得与垃圾车卸料同时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常熟浦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卸料大厅未设置防坠落装置、密封性差、地面积水、管理粗放、配置人员薄弱、臭气较重,垃圾成分复杂。

2.炉渣运输通道口的冲洗水流到路面和雨水井,未实行雨污分流。

3.垃圾焚烧效果较差,渣池内垃圾生料较多,积水。

4.现场保温、管道标示缺失。

5.消防系统定期检查不到位,管道锈蚀严重。

6.工作票、操作票使用不规范。

7.活性炭喷射系统无备用线,无投用记录台账。

8.石灰仓周边石灰泄露严重,影响员工的职业健康。

二、整改建议:

1.卸料大厅增设有防止垃圾运输车辆防坠落装置;加强垃圾卸料大厅的密封;加强卸料平台如人员安全、进场垃圾类别管控、异味控制等管理。

2.炉渣通道出口增加设置冲洗水收集装置。

3.加强垃圾发酵,调整焚烧工艺,强化人员考核;做好炉排设备维保工作。

4.对全厂现场保温进行检查并补齐,防止人员烫伤。

5.消防系统建议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和修复,按《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等规范要求标注管道标示。

6.建议按安全工作国标要求开展人员培训、考试,按照电力安全规程规定规范使用“两票”。

7.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137-完善活性炭备用输送装置。建立环保耗材投用记录台账,方便控制投用量,以满足环保要求。

8.立即查找石灰仓漏点并整改,清理石灰仓周边环境。

常熟浦发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操作票使用不规范;消防设施检查不到位。

2.飞灰暂存库地面防渗效果较差、无抽气负压仪、无氨气监测仪。

3.活性炭无备用输送线路、未采用防爆灯具。

4.卸料平台区域设有餐厨垃圾协同处置设施、脱硝耗材投加区及检修区域、功能复杂,车辆卸料区域空间受限;平台管理人员配置薄弱,栈桥路面坑洼积水。

二、整改意见:

1.按照电力安全规程规范使用操作票,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DLT1843-等规范要求补充安全标示牌、警示牌,进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2.按照“三防”要求进一步完善飞灰暂存库地面防渗、车间负压仪、氨气监测仪等措施;

3.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137-完善活性炭备用输送装置,并完善防爆灯具配置;

4.需对垃圾栈桥路面进行修复,加强垃圾栈桥密封;建议清理卸料平台修理区,加强平台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5.CEMS维护需严格执行HJ75、HJ76标准,规范填写维护记录。

太仓协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现场检查时有垃圾运输车辆尾部拖挂垃圾现象。

2.栈桥未密闭,道路标示不清晰,无安全防护设备及标示。

3.垃圾池负压不明显,卸料门有破损情况;卸料门围挡破损,护板断裂处用钢板垫高加固,垃圾车存在卸料安全隐患。

4.启动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功率设置配比需完善。

5.飞灰暂存车间的大门未及时关闭,飞灰留样管理不规范。二、整改意见:

1.加强垃圾车辆的管控,优化车容车貌,建议垃圾车进出厂实行双秤计量。

2.平台与栈桥连接处建议改装自动快开门,栈桥加装限速标示及凸面镜,确保车辆安全。

3.对破损卸料门、卸料门围挡进行修复,杜绝安全隐患。

4.启动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需满足焚烧炉启停炉的技术规范,按照新版焚烧厂等级评价要求完善功率配置。

5.强化飞灰暂存车间的大门管理,防止异味外逸;进一步规范飞灰留样管理。

昆山鹿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存在的问题:

1.垃圾池爆仓严重,两侧垃圾池卸料门均无法正常使用。

2.现场检查发现垃圾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较为严重。

3.垃圾栈桥未密闭,道路标示不清晰,无安全标志标示。

4.卸料平台异味严重,卸料平台管理人员配置薄弱,无垃圾车卸料期间垃圾池门敞开。

5.CEMS的日常维护不到位。

6.现场标示缺失,检修通道有杂物、环境待改善。

7.全厂热控人员配置不足。

8.飞灰暂存间缺少排风处理装置。

9.全厂较多位置应急指示灯失效。

二、整改意见:

1.加强与主管部门联动,强化垃圾池调度管理,保持垃圾池正常循环。

2.加强垃圾车辆的管控,优化车容车貌。

3.垃圾栈桥密闭处理,栈桥道路交通标示需重新划定,栈桥转弯处加装凸面镜,设置车辆限速标示。

4.加强卸料平台管理,无车辆卸料期间应保持卸料门关闭;卸料平台加装异味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加强卸料平台管理人员配置,卸料期间确保有管理人员指挥,强化平台指挥人员安全意识,建议增设人员防坠落安全措施。

5.加强对CEMS运维单位的管理,明确工作规范和定期维护的具体内容,不能以包代管。

6.按《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标记标识(包括车间、设备名称及安全警示,地磅及栈道附近限速标记等),安全管理全覆盖。加强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工毕料尽场地清,落实工作票的职责,正常巡检通道上严禁堆放杂物,妨碍运行人员的检查。

7.加强对热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同时做好热工人员的储备。

8.按规范设置飞灰暂存间的各类环保设施、设备。

9.加强消防应急器材的管理维护,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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