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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探索固废物跨区域联合处置机制

时间:2021-06-09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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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探索固废物跨区域联合处置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越来越多,愈发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尤其是惠州周边部分城市发展迅速,垃圾消纳能力趋于饱和,导致跨区域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从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监管、严厉的打击方面出发,新法案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科学规制和管理,并加强了区域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机制。对惠州当前面临的跨区域垃圾倾倒来说,无疑带来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探索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惠州相应的废弃物管理、跨区域非法倾倒整治等规章办法,加强与相邻城市工作协调,并做好内部建筑垃圾统筹处理等,将是惠州的重点。”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荣说。

●南方日报记者 乌天宇 于蕾

现状跨区域倾倒产业化运作

每天深夜12时过后,一辆辆载满垃圾的农用车、新能源渣土车从深圳、东莞等地进入惠州,将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在人烟稀少的村道边、农田里。为节省运输成本,惠阳区和大亚湾区是惠州受跨市垃圾倾倒侵害最严重的县区。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计数据显示,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惠州市共查处跨区域违法倾倒固废案件147宗,共284宗,1月至7月已经达到342宗。许多人担心,惠州正在成为深圳、东莞等城市的垃圾处理场。

事实上,惠州历来高度重视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整治工作,但是查处案件数量却逐年上涨,违法行为隐蔽性也越来越强。为什么跨区域倾倒固体废弃物会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背后,离不开市场化运作中巨大的利益空间和层层转包的利益链条。

8月3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了三宗污染环境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地段填埋的固体垃圾总方量超17万立方米,造成损失近3350万元,15名被告人因非法倾倒有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被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污染环境罪,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我们查获了一个跨区域倾倒垃圾的微信群,仅一个群成员就有400多人。”来自惠东县纪委监委的案件经办人介绍,跨区域非法倾倒垃圾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深圳许多公司以产业化方式,勾结我们当地的社会人员、村组干部和个别企业,组织大规模车队不分昼夜地从深圳运载垃圾和危险废物来惠东。”

“一般普通的建筑垃圾每车285元,生活垃圾每车2000元,有害垃圾每车几万元。”该经办人表示,即便算上运输成本,跨区域非法倾倒成本也远远低于正常的垃圾处理费用。以建筑垃圾为例,按照惠州目前的市场价,到消纳场倾倒渣土每立方米120元左右,一车垃圾一般要超过2000元,这意味着跨区域非法倾倒每车建筑垃圾可以节省上千元的成本。因此,在惠州周边发达城市固体废弃物消纳能力日趋饱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在利益驱使下选择在临近的惠州倾倒垃圾。

执法调查取证难,后续处理贵

“地理位置‘便捷’,从深圳、东莞等地过来的垃圾废物很多,许多垃圾混杂着建筑、生活或工业垃圾,渗入水体后对水资源造成污染。”在近期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惠州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活动中,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荣在座谈会上指出,惠州被作为外地城市“垃圾填埋场”的形势已非常严峻。

调查显示,外市非法倾倒至惠州的现存和曾经倾倒的垃圾中,以建筑余泥渣土类固废为主,且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大多数固废物被倾倒至未开工建设的厂房、偏远的农村荒地和山地,以及河堤、林地等,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

近年来,惠州市也逐步提高了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的高压态势,并将其作为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之一,集中开展了泥头车工地扬尘、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等专项行动。

不过,随着异地垃圾废物倾倒惠州事件的逐年猖獗,违法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这也给相关单位带来了极大执法和处理难度。

杨荣指出,一方面,倾倒垃圾行为往往发生在夜间,且多以新型环保车为主,调查取证难,许多案件依靠群众举报,监控难度大、反应速度不够快;另一方面,处理成本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增加了填埋压力,尤其是建筑垃圾方面,“目前,惠州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比较薄弱,难以满足对异地垃圾的消纳和处理。”

此外,违法成本低也是此类案件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惠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育生表示,根据此前相关法律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一般固废物的违法行为,绝大多数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个人行为最高仅可罚款200元,单位行为最高罚款5万元,处罚力度不足以形成强大震慑力。

“检测鉴定非法固废物的费用达30万元—40万元,需要2个月时间左右,往往已经超过了正常办案情况下,对犯罪人员的羁押时间,延误了刑事侦查和取证抓捕的最佳时机。”黄育生说。

记者采访获悉,当前各地垃圾处理大多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垃圾处理这项公共服务外包给相关公司,或者遵循“谁制造谁处理”的方式,由垃圾产生企业自行负责垃圾后续处理,这项业务往往最终流向了私人运输车队。

在这个过程中,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屡见不鲜,其中共同的特点是,公司没有经过垃圾源头地和消纳地管理部门的审批,而是通过伪造印章手续、发展内线等违法方式,“里应外合”的找到荒地倾倒。

监管多方联合整治 创新打击手段

为守护好惠州的绿水青山,8月26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小组)和惠州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到惠阳区、惠城区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调研全市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工作。

惠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宇浩介绍,惠州正在探索建筑垃圾跨县区平衡处置机制。目前,各县区针对跨区域倾倒垃圾的监管打击方式,主要是由城管、公安、环保以及镇街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设立卡口进行巡查。

以惠阳区为例,由于毗邻深圳、东莞,辖区内38条道路与深莞接壤,是跨区域倾倒固体废弃物的重灾区。为有效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惠阳设置20多个卡口,联合执法巡查从深圳进入惠阳的车辆,并设立5个环惠卡哨实行24小时值班。今年以来,全区已依法查扣涉嫌倾倒固废物泥头车425辆,立案查处涉嫌泥头车案件316辆,处罚金额400多万元,整治成效明显。

同时,惠阳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查处效率。据悉,惠阳13家土石方运输企业386部全密闭智能渣土环保车已全部在区城管执法局备案,其中366部车已接入智慧城管平台,为大力打击跨区违法倾倒固废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惠阳还与相邻城市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致力从源头上整治跨区域非法倾倒。

为更加强有力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垃圾行为,惠东县正在探索纪委协同办案机制,向保护伞问责,从终端打击违法链条。,惠东县纪委联合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查办了3宗涉及跨区域倾倒垃圾的案件。其中,县垃圾处理场一案作为不法人员内外勾结跨区域倾倒垃圾的典型案件,被惠东县纪委监委拍摄成警示纪录片。

去年9月以来,惠东县分四个层次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股级干部、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集中观看学习《珍爱家园 守护净土——惠东县纪委监委查处内外勾结跨区域非法处理垃圾违法犯罪案件警示录》,“半个月里,针对7120名各级干部开展8场专题警示教育,既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也为整治跨区域非法倾倒垃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惠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强说。

此外,惠东、龙门、惠阳等县区开设众投诉举报热线,举报违法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10月起,龙门县开始实施《龙门县举报违法处理垃圾行为奖励办法》,举报奖励分为4个等级,特级可获2万元内的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延伸

新固体废物法正式实施

违法罚金提至最高500万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通过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三化”统筹原则,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区域统筹和联防联控机制,为打击垃圾跨区域倾倒违法案件,提供更加明确和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在加大惩治力度方面,新固废法明确加大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比如,新固废法第108条、第114-116条中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的,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以及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比原规定,此次修改罚金最高幅度提高10倍,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中最高额度的处罚。除了施行行政处罚金,新固废法还增加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的规定,体现“严惩重罚”的法律强制性。

此外,针对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涉及生态环境、发展改革、住建、工信、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10多个职能部门的“九龙治水”管理模式,新固废法还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强调区域统筹,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比如,总则第8条明确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在第55条、第67条中,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等。

■建议

8月末,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惠州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活动举行,在座谈会上,惠州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于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物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强化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办法。惠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宇浩提出,目前惠州周边城市垃圾倾倒处理费用非常昂贵,这是一种畸形状态,垃圾处理难度大、费用高,而异地倾倒犯罪成本低,邻近城市的工作协调机制未形成,造成违法乱象。此前,省级部门曾出台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应进一步强化此办法的执行力度,变成规范且明确的行政条例。

开通固废物快检通道,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即时性。惠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育生提出,建立完善的城管、公安、交通、环卫等多部门的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及标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建议开通对涉案固废物“检测鉴定绿色快捷通道”,经检测鉴定认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追求刑事责任,鉴定无毒无害物则交由生态环境、城管、环卫等部门依法责查,以提高打击相关违法犯罪事件的即时性。

加强市内固废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翟伟中提出,跨区域非法倾倒物主要分三类,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物和建筑废弃物,除了生活垃圾依靠焚烧处理,其余两类都有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方式。目前,惠州市生活垃圾方面已基本实现100%焚烧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较为薄弱。一方面要加大对跨区域垃圾倾倒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能力,研究垃圾回收新途径,探索由国企主导建设和运营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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