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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最新招聘信息汇总

时间:2023-03-09 0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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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最新招聘信息汇总

武警甘肃省总队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为广泛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武警甘肃省总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74名,主要是从事教学、工程、医疗等岗位工作人员。

总队简介

武警甘肃省总队,前身系1932年由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领导创建的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保卫队,从烽火硝烟的南梁走来,是一支传承红色血脉的光荣部队。多年以来,总队广大官兵始终听党指挥、不忘初心,赓续传统、奋力前行,先后完成了甘南“3.14”处突维稳、舟曲特大泥石流救援、敦煌文博会安保等重大任务,在陇原大地谱写了“永远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胜利凯歌。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总队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引,牢记统帅训词训令,踏着改革强军的强劲鼓点,全面践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使命任务,履行新职责,焕发新气象,谋求新作为,开启了总队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篇章。

报考条件

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条件以本单位公布岗位计划要求的学历条件为准。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年龄条件

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12月31日。

招考岗位

武警甘肃省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主要程序

主要程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或者),向社会发布全军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

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转正后扣除相关社会保险实发工资:应届硕士约9500元/月,应届本科约9000元/月,具有社会工作经历的待遇更优。

住房保障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住用人单位集体宿舍或公寓房。

社会保险

文职人员参加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参加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依据相关规定,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医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以及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咨询电话:0931-8233227

联系人:陈干事

兰州工业学院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兰州工业学院6月18日发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0人。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 24日。应聘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证明材料合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lzitrsc@,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应聘人员邮箱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获得笔试资格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印制发放准考证,并缴纳150元考试费(甘发改收费〔〕422号)。

(1)复审时间:拟定于6月26日8:30-17:00,具体以兰州工业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05办公室。

(3)复审携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与招聘专业(专业方向)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涉及的职称、奖励、科研等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未就业人员持《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招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教学岗位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核辅导员技能知识;教辅岗位笔试主要考核行政管理综合知识。

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于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岗位设置试讲和学科专业知识问答两种考核形式,得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辅导员岗位设置辅导员能力测试;教辅岗位设置综合素质答辩。

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58号)文件执行。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采用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对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之后的环节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将拟聘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审批聘用

通过备案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天成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6月18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111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省卫生健康委所属10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详见附件《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第1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六)海外留学人员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应由招聘单位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明确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聘用高校毕业生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xls格式)、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为3*4,分辨率300*400及以下,文件体积50kb以下),共3份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报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6月19日8:30起,7月3日18:00止,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报考单位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报考单位审核后,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批后方可修改。截止日期为7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依据公告、岗位列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邮件反馈考生。考生可在发送报名邮件48小时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四)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0元,由报考单位负责收取。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3日内联系报考单位,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并确认缴费结果。7月10日18:00前未缴费的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证件,于7月31日至8月7日(工作时间内)在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916室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证明、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时间:8月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题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本岗位计划3:1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二)复审时间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与本岗位计划3:1比例,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医学类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没有官网的可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委人事处统一安排,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10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

十二、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931-4818196 0931-4818062

来源:新华网

审核:县融媒体中心/邹磊

编辑:县融媒体中心/张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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