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联合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及考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规范通辽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驾驶培训市场秩序、强化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过程的监管,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527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造假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内交运管发[]16号)等文件要求,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考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整治重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社会化考试场
二、整治时间:
7月10日—9月10日
三、整治内容:
(一)严查全市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学时情况和培训质量,是否存在强制要求考生进行考前训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训练费、服务费等违规收费及将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用于驾驶训练等问题,严把学员培训质量关。
(二)严查各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态度蛮横和不文明教学、乱收费,教练车不按规定使用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驾校及教练员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学员利益。
(三)全面清理整治驾培机构及教练员、业务员与考场工作人员是否有内外勾结、降低考试标准、协助或参与考试作弊、替学替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管理工作,确保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全程依法公正、公开、透明。
四、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212室 邮编:028000
举报电话: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0475-8436177
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1232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驾校学员如实反映、提供问题线索。
此通告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7月15日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编辑:陈晓雯
审核:张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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