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田家炳中学招生范围
工农1-4村,杨坪村一组,谢正街(除104、105栋、59号、92号1-6栋,94号、95号附1、2号,95号3栋,98号附6号,100号,102号),袁家岗152-157号(机校宿舍),151号2栋,13栋(机校宿舍),袁家岗150号1-4栋,151号附1号1-12(兵工西南物管处),文化一村-文化七村(不含文化七村10、11、21、22、23、26、27、28、31、32、36.37.38.39栋),袁家岗162、163号,自由左岸小区(谢正街3号)
渝中花园,鹤皋村,奥园康城(黄杨路2-10号,16号,18号),丽水菁苑(工农四村58号),黄家码头拆迁户子女,杨坪村鲜花大队,黄杨路,春江花月小区(黄杨路20号),物管车队(谢正街150-158号),盛美居(黄杨路102号),保利港湾国际(黄杨路83号),和园小区(黄杨路14号、71号),大鼎城市广场A区(谢家湾正街7号),B区(谢家湾正街25号),C区(黄杨路24号),金科VISA(黄杨路1号),聚金万佳苑(文化七村50、51号),金茂珑悦(袁家岗158号)
二、招生时间
登记时间:5月30日-31日
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素质报千册,到校进行入学咨询登记。
信息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6月20日报名注册。
三、接收对象
1.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学生
凡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30-31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2.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小学毕业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但不符合“三对口”的小学毕业生,请到“红光中学”登记,并提交材料,教委统一分配学校。
4.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各种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补充说明
一个学生只能在一所中学提交入学申请,公办、民办不能兼报,凡是到多所中学提交入学申请导致申请无效而影响接收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名,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无法接收的情况。
友情提示:办理入学手续需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于6月20日持有效证件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具体事宜请致电学校招生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