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至少有六个月的有效期,至少有2页以上空白页;
c.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2、照片(3张)
3张白底、近期(6个月)2寸彩色照片,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个人资料( 1份)
a.身份证:用身份证原件复印,确保文字清晰;复印正反两面在一张A4纸上;
b.户口本: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户籍卡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c.结婚证: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
4、个人财产证明(越多越好)
a.收入证明:年薪10万元人民币的税单如提供不出请在公司在职证明上写上年薪后盖公司财务公章及公司公章以证明年薪达到10万标准;
b.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起(具体金额根据客人的各项材料由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决定);
c. 不少于二十万(200,000元)以上 存款证明 原件. 及开具此证明的原始证件.(可以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对账单),切勿在申请前临时存入大笔金额;
d. 车产、房产、股票等等(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
e. 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
f. 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g. 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三、公司信息材料
1、在职证明(英文)
中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用有单位名称抬头的纸张、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2、中方公司资质证明(1份)
a.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名片:2张,内容信息要与公司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