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7月15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三)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深圳: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7月15日 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