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沈阳将减半征收2月至5月的4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经测算,此举将为沈阳全市各类单位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负担16.48亿元。
3月26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崔俊介绍沈阳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降费政策时表示。
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降费政策是沈阳应对疫情影响减轻单位费用负担、支持单位复工复产、促进岗位就业的重大举措。
据悉,本次阶段性减征降费是面向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各类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减半征收。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征范围。
减征时间为2月至5月,为期4个月。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缴费比例为4.6%,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
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政策办理流程是什么?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无需办理相关手续。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依据政策内容,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各类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予以减征处理。参保单位可登录医保官网“单位办事大厅”,申请并打印减征后的医保核定单,按核定单中的“应收总计”金额缴费即可。
对于自2月已按原比例缴费到账的参保单位,企业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网上“单位办事大厅”,参保单位可在“减征方式申请”功能中选择“申请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保费”。
选择“申请退费”的,多缴费款由市医保中心退至企业在税务部门缴纳的缴费账户。选择“冲抵以后月份保费”的,多缴款项将进入该单位医保待转基金中,可抵扣应缴医保费。
据介绍,实施减征期间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对于2月已缓缴的企业,经重新核定应缴额后在3月缴费时进行补缴,单位补缴费用到账时补划在职职工个人账户。4月15日之前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