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全市困难群众医疗待遇水平,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去年以来,市人社局进一步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我父亲去年得了中风,现在已花了不少医疗费,家里十分困难,他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他的医疗费怎么报销呀?”柳艳女士近日给市医保中心打来电话,焦急地询问。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她不要着急,一边详细向她解释政策。
据悉,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从年初开始,我市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这两项医保制度进行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此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退出历史舞台,农村参保居民可以享受与城镇参保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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