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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 传统观念需改变

时间:2021-06-24 2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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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 传统观念需改变

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其关键原因是捐献器官源匮乏,“入土为安”、“死要全尸”等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7月30日,在厦门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医生办公室内,年仅7岁的小男孩李佳鑫突发重症,“脑血管畸形”导致血管破裂,临终前,父母忍痛做出决定:捐献儿子的眼角膜、肾脏、肝脏、心脏,用于帮助更多的人;7月31日上午,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一位患脑胶质细胞瘤的9岁男孩小超的生命渐近尾声,他的父母几番挣扎之下做出决定:等孩子离开了,把他的器官捐献出来,救治需要的人。小超的2个肾脏、1个肝脏和1对眼角膜被捐献出来,成功挽救了3位重症患者,并使2位眼疾患者重获光明;8月2日,四川广安市一位从高处摔成重伤名叫何军的患者,因治无效即将离世,家人商定捐献他的所有器官,让他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

最近我们总能看到全国各地发生类似的故事。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其关键原因是捐献器官源匮乏,“入土为安”、“死要全尸”等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里,当一个人逝世后,最为讲究身体完整地入土为安,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家属在情感上也难以接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不少人对器官移植十分敏感。记得曾经热播的电视剧《心术》中,神外医生刘晨曦的女儿南南患病导致肾衰竭,急需换肾,也经历了一段寻找肾源的痛苦过程,多次被拒,只因“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作怪。受类似传统观念影响,有的死者家属根本就拒绝捐器官;有的死者家属则犹犹豫豫,想捐器官,又担心捐了受谴责,或者愧对死者,不能留个全尸。

曾经在媒体上看过一个深圳器官捐献协调员经历的一个故事:一个10岁女孩突发重症在ICU里面躺了4个多月,基本没救,父母找到协调员。在决定签订器官捐献同意书时,父亲天天对着红十字会的捐献材料,“一遍遍地看,一遍遍地发愣。”终于,他签下了器官捐献同意书。但当要为女儿签放弃治疗的同意书时,父亲犹豫了,这一笔下去,他知道,什么都回转不过来了。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父亲一个人绕着病房大楼一圈一圈地走。最后时刻,父亲签下字,手一直在发抖。和父亲一样,母亲在器官捐献最后的时刻也下不了决心,她在病房外走廊的床上躺了很久,闭着眼一遍遍的把女儿的人生从头想到尾。“给不相干的人,我觉得有点心疼。”母亲对把女儿的器官捐献陌生人,还是很难接受。

中国人对死亡看得很重,还记得马航MH370事件中,失去孩子的父母几次哭晕,几次在媒体聚光灯下嚎啕大哭,别国媒体记者看到此情景不太能理解,他们认为,人死后或许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再生活,或是再次重生,人生再次轮回,而不是人死了就什么都消失了。所以我们的器官捐献举步艰难。我有时在想,我们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些做整形的人,难得不是改变了父母给予我们的身体吗?他们怎么没愧疚,没受到周围人阻止、指责?割双眼皮、垫鼻子、磨下颌骨、隆胸等等,有的人整形完得换个新身份证,因为变化太大,估计连自己爸妈都不会认出来。这样的行为和器官移植比,难道不是后者更有社会意义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此话没错,父母给我们的身体,我们要爱惜,要尊重,不过后半句“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则就要用现代眼光重新审视了,孝不应愚孝,让逝去亲人用另外一种方式存在,帮助他人,也不失为另一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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