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原件包含: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
《光明日报》发文称,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得知此事后,网友议论纷纷。对于最高法与时俱进的决定,网友们表示强烈支持,并在今天相关话题冲上热搜No1!
网友们在评论区吵翻了……
有网友点赞法律的与时俱进????:
有网友认为,这样可以有助于解决涉网络纠纷的证据问题:
有网友质疑,聊天记录造假或账号被盗怎么办?
还有网友提出建议:
虽然电子数据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与大家见面,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已经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
微信大群,除了他(她),全部都是骗子!
微信群“炒股”的危害近年来屡见不鲜。还有一大批案例是一个炒股大群,除了他(她),其他全部都是骗子的!还有一些用柬埔寨等海外基地,微信网络群诈骗的。
据新华社报道,8月,马鞍山市民汪某在朋友的推荐下关注了一个炒股的微信公众号,并添加了公众号里荐股老师的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