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充分展示我县退役军人精神面貌和风采,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尊崇军人、敬重英雄”的浓厚氛围,特举办静宁县第一届退役军人书法美术摄影展览。
一、展览主题
本次展览以“退伍不退志,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围绕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退役军人“退伍不退志,退役不褪色”,立足新的本职工作岗位,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助推脱贫攻坚做出新的贡献。
二、参赛范围
书法、美术、摄影、剪纸、手工艺术品。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25日,逾期不收。
四、征稿对象
静宁县广大退役军人(含外地户籍但长期在静工作生活的退役军人),驻静部队官兵。
五、征稿内容
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紧扣主题,体现新时代,新风貌,新作为。主要以宣传国防、歌颂军旅等为题材,也可以书写古今诗词、脱贫攻坚为内容。
六、艺术门类
1.书法类作品:以竖式为宜,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整张。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2.美术类作品:以竖式为宜,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整张。
4. 剪纸作品:尺寸大小不限。
5. 手工艺术品:突出原创,内容健康向上。
七、投稿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侵权作品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每位作者在一个艺术门类中限投1件作品。
2.书法、剪纸、摄影作品一律装裱,背面或另附纸注明作品书体体裁,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3.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权、编辑出版权和在媒体宣传的权利,凡参加本次大赛活动者视为同意接受本约定。没有入选作品一律退还。
八、奖项设置
各艺术门类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选作品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统一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九、评奖办法
1.大赛设有评委会,邀请各自领域内的专业人士参与评奖。
2.如参赛作品达不到奖项设置要求,可空缺。
十、展览时间
7月30日至8月5日。
收稿地址:静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纪大道北端原救灾物资储备库)。
联系人:王胜利
静宁县人民武装部
中共静宁县委宣传部
静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静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李彩彩
编审:张金虎
监制:李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