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精神病女儿不想住院想回家 患癌症父亲含泪拒绝

精神病女儿不想住院想回家 患癌症父亲含泪拒绝

时间:2018-09-18 19:49:44

相关推荐

精神病女儿不想住院想回家 患癌症父亲含泪拒绝

新法实施后,医院对出诊方面迅速做出调整,只接收家属送来的患者;或是已出现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后,由公安机关送来的患者。

5月25号,清早。柳娟(化名)再次找到值班医生:“我要出院。”医生致电其父亲,父亲依旧表示:不接受。为此医院并没有立即满足柳娟出院的愿望。

近一个月以来,成都市精神病院(成都市德康医院),面对像柳娟这样要求出院但无人接收的精神病患者,只能劝其留在医院。

今年5月1号,国家首部《精神卫生法》的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精神病患者入院、出院实行自愿原则。由此,患者要求出院,医院不敢强留,但由于部分患者无人接收或出院后无家可归,为了保障患者及社会公众的权益,医院陷入了骑虎难下的境地。

同时,自愿入院的原则,在遏制“被精神病”的同时,却让很多不能认识自己有病且不愿治疗的患者,失去治疗机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况伟宏认为,《精神卫生法》充分尊重了精神病患者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遭遇多方尴尬,“为精神卫生立法是好事,但要真正使精神病患者权益得到保障,还需与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

出院难

病人在有所康复、意识清醒之时,都本能地想要自由。但很多家属都认为病人在医院待得越久,风险就越小

精神病女儿想回家

癌症父亲含泪拒绝

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柳娟的病情有所稳定,但依旧喜欢喃喃自语。一个月前,她被派出所民警和120医护人员一同送到了成都市精神病院。“当时她已经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近段时间,柳娟频频找到医生,提出自己想出院的要求。

医生李萍(化名)告诉记者,在无法联系到她家人的情况下,医院通过查询她的户口,试图将其护送回家,但户口所在地的房屋早已拆迁,后来想办法联系到了她的父亲,父亲拒绝接收。“他父亲坚决不让女儿回家,称没有能力看管。”

5月29号,经柳娟的父亲同意后,记者找到了他现在的家。在去之前,柳大爷反复强调:“你们千万不能把女儿给我带回来啊!”

年过八旬的柳大爷一年前被确诊身患鼻癌,几张创可贴连同膏药一道,封住了他脸部右侧一个眼睛大小的窟窿。如今的他在家疗养,腿脚行动不便,用他的话来说:“在等死。”

柳大爷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末,女儿柳娟因婚姻破裂,回了娘家,随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这么多年来,病情越来越重,阵发性的。看病、吃药均不见好转,1991年的时候住过一次院,但很快就出来了。”柳大爷让她和自己一起居住,以便照顾。但长期的发病使一家人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2000年,柳大爷的老伴因病去世后,他独自照顾起女儿,“有一次我不在家,她带回5个收废品的人,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搬走了,我真的管不住。”谈及女儿出院没人照料,柳大爷说:“自家的娃娃谁不爱啊,但我现在都这样了,真的是没有办法。”说完,他抹了一把眼泪,长时间沉默不语。

住院27年想出院

姐姐却不敢见他

在成都市精神病院精神二科,老魏(化名)坐在患者休息区,看着电视里一档寻宝类节目。科室一位医生说,“从现在的病情看,他已经符合出院条件。”

老魏年过半百,未婚,27年前,因患精神分裂症被送入成都市精神病院至今。医生王薇(化名)告诉记者,在住院期间,老魏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了一套住房,他的两个姐姐也先后成了家。去年,老魏的姐姐每隔三个月接他回家一次,“但从今年年初过后就没有来了”。

王薇说,在5月1号之前,老魏就通过新闻,开始关注《精神卫生法》,“只要看到报纸上有相关的报道,他就会剪下来放好,并且向病友们宣读。”新法实施后,老魏频频向医生提出出院的要求,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会递上一叠随身携带的报纸。

除了要求出院,老魏平时在医院的话并不多,“经过治疗,患者病情有很大好转,目前处于一种阴性症状,懒散、话少。”王薇说,“病人在有所康复、意识清醒之时,都本能地想要一种自由。”

面对老魏强烈的出院要求,医院多次联系上了他的姐姐,“对方却说,前几次回来后发病,家里人不好看管,现在家中还有个不到两岁的孙子,万一出事怎么办。”王薇称,如今,老魏的姐姐到医院来送东西,交给医生就走了,再没与弟弟见面。

医院让患者出院

却普遍遭到家属反对

目前,对于这些要求出院但又无人接收的患者,成都市精神病院只能使其暂时留在医院。“出去了,谁负责他们的安全,万一病症复发,对自身和社会都存在风险。”

事实上,在成都各大精神病院,均存在院方按新法安排要求出院的患者出院,而遭到患者家属反对的情况。

“这其实是行业的常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况伟宏认为,家属不愿接患者存在三种情况,最常见的是怕接回去不好看管,“很多家属都认为病人在医院待得越久,风险就越小。”

其次,因分开太久感情淡化,致使很多家属不愿接病人回家。对此,院方除了沟通劝导家属,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家属遗弃病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患者该如何维权?“在医院的重型精神病患者,很多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医院也没有权利起诉他的监护人。”况伟宏说。

同时,部分要求出院的患者,根本联系不上家属,或者受家庭环境限制,无法对其进行照顾。

这种情况在成都市精神病院表现得尤为明显,该院为成都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收治的多为无家可归的流浪精神障碍患者。

成都市精神病院院长助理李忠祥告诉记者,很多患者经过治疗后,按临床出院标准,病情也达到出院条件。

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患者本人要求出院,医院应该同意,但又要保障患者出院后的权益,因此只能暂时将他们安置在医院。“但医院安置合不合法就成了问题。”

李忠祥说:“我们曾经试图通过救助站,把患者护送回家,但如果不能提供患者的户口所在地,救助站也感到很困难。”

入院难

如果他们不承认自己有病,医院就不能收治,这不但让他们失去了治病的机会,还增加了自身、家人和社会的负担

根据记者的走访了解,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近一个月以来,成都尚未出现大批患者要求出院的情况。对于部分要求出院但无人接受的患者,目前也没有医院任由患者自行离去。但在收治患者方面,成都各大精神病医院已经按照《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病人”不入想院 他只好早出晚归

今年70岁的老李,老伴和儿子因患精神病多次入院治疗。如今,母子二人康复在家。老李说:“他们生活能够自理,平时多数时间均表现正常,只是时常会在家中大吵大闹,破坏家里的东西,影响邻里的生活。”为此,老李苦不堪言,他建议母子俩去医院,但遭到拒绝。

5月29号下午,一家茶馆里,老李站在一桌打麻将的人旁边观战,迟迟不愿回家。他连连摇手:“现在我每天早出晚归,待在家里很恼火。”

其实,今年5月初的一天,老李在母子二人“发病”时,一气之下再次拨打了120,在详细说明情况后,却被告知如果母子二人不愿到医院,医院不能强制收治。“他们不愿去,我也没办法。”

无法要求入院 给家人带来负担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往在接到关于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急救电话时,急诊科均会出诊,通过诊断确有精神障碍后,将其收治入院。新法实施后,医院对出诊方面迅速做出调整,只接收家属送来的患者;或是已出现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后,由公安机关送来的患者。

该院业务部部长王洪明告诉记者,现在医院在接到急救电话后,会致电警方或社区,再派专家到现场,只是参与一些现场处置和给家属提供医学建议的工作。“现在当我们发现当事人疑似患精神病时,只能告诉其家属,到医院门诊做相关检查和是否需要住院的评估。”

新法的实施,将有效遏制“被精神病”现象。然而,王洪明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往往很多精神障碍患者没有达到被强制治疗的条件,如果他们不承认自己有病,医院就不能收治,这不但让他们失去了治病的机会,还增加了自身、家人和社会的负担。”

同步播报

将出台患者出院、入院实施细则

作为精神病治疗领域的专家,况伟宏从《精神卫生法》起草到实施期间,参与了很多与之相关的研讨和专家听证会。他感慨为精神卫生立法,实为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缓解家庭负担,保证社会公共安全。

据相关报道,中国目前有1600万重型精神障碍病人,有将近1亿精神心理障碍患者,《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但要真正使精神病患者权益得到保障,还需与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

也有业内人士称,精神病患者出院、入院实行自愿原则,若没有相关操作实施细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风险。

据了解,目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在讨论和制定与《精神卫生法》实施配套的操作规范和细则,细则出炉后,成都各大精神病医疗机构将结合地方具体情况,给予落实。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