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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8元/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果蔬)垃圾专业化收运服务

时间:2024-06-10 2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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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8元/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果蔬)垃圾专业化收运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168

2、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果蔬)垃圾专业化收运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08月21日

5、评审日期:09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果蔬)垃圾专业化收运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将金水区辖区内所有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在需要分类处置和暂存的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垃圾及有害垃圾等专业收运至金水区垃圾分拣中心。

3、服务周期:2年;

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代庆斌、张玉钢、苏玉梅、张培聪、王军磊、刘梦阳、(采购人代表)、靳翠苹(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857号文、发改价格[]534号文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79380元由中标人承担。

79,38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09月16日 至 09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群办路6号

联系人:靳翠苹

联系方式:0371-63673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博雅广场4号楼606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10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10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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