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詹姆斯要跑路,哦不,做决定的事情,又一次甚嚣尘上了。而且美帝人们充分发挥了什么叫做“皇帝不急xx急” 的精神,光是在最近几天时间里举着广告牌要求詹姆斯加盟自己球队的城市,就有洛杉矶、克利夫兰和费城。而且希望他将天赋带到自己这一边来的,不仅仅只有篮球届的人士,就连橄榄球球员都打破了次元壁,要求詹姆斯加盟NFL联赛。
在不久前,在NFL匹兹堡钢人队效力的外接手朱朱-史密斯-舒斯特(这是什么怪名字)就在推特上晒图并且配上文字:“在此宣布我将正式招募@勒布朗-詹姆斯来匹兹堡钢人队,征战赛季,勒布朗已经在NBA做到了所有事情,如果他来NFL,他可以成为史上最好的运动员,并和匹兹堡一起赢得超级碗!”不否认詹皇的身体素质,在橄榄球届也是顶级水平,但是这样的跨界操刀,有些不太好吧?不过詹皇的回答,却告诉大家什么叫做精湛的“话术”。
谈到自己被这位猪猪同学招募的时候,詹姆斯这样说:“我认为有些人会想看到我穿上匹兹堡钢人队的球衣。但是我喜欢背心和短裤,我是一个喜欢穿背心和短裤的人。”您瞧瞧,您瞧瞧,这话说的,一方面以“背心和短裤”来暗指篮球,婉拒了人家的邀请,另外一方面也没有直接表示篮球和橄榄球比我更爱篮球——这样的说话方式,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高情商啊。
类似这样展现自己话术能力的情况,詹姆斯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过了。犹记得以前还有人问过他,乔丹有六个冠军,科比有五个,你现在三十多岁了才三个,怎么样怎么样之类的,詹皇的回答是:我有五个亚军。我们没有少见那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话丢人丢到老家里去的,和他们作对比,真觉得詹姆斯是楷模一般的存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