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天气炎热,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6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3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国务院发布溺水预警
学校要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提醒学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无人看护的水域玩耍;遇到他人溺水要迅速寻求大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
学校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
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
预防溺水,家长应该如何做?
01加强儿童监护
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或开放的水源边。
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02隔离儿童和危险水体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保护儿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水管等,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
如果家中有5岁以下儿童,且房屋距离池塘、小溪等自然水体25米内,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
03加强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
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防溺水“六不”原则要牢记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整理编辑:祝芳娜
责任编辑:孙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