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聊城:3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10月1日至8日发放

聊城:3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10月1日至8日发放

时间:2019-07-25 12:18:43

相关推荐

聊城:3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10月1日至8日发放

惠民消费券种类及发放时间

●图书定向券10月1日10时发放●市级通用券10月1日14时、10月4日14时、10月8日14时发放

●文创产品定向券10月4日10时发放

●培训学校定向券10月8日10时发放

10月1日至8日,聊城市将发放30万元惠民消费券助力“聊城人游聊城——引爆十一黄金周”活动。

惠民消费券种类及发放时间分别为:图书定向券10月1日10时发放,市级通用券10月1日14时、10月4日14时、10月8日14时发放,文创产品定向券10月4日10时发放,培训学校定向券10月8日10时发放。本次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设四种面值,分别为20元、30元、50元、100元。凡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及其它指定平台上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每个注册用户领券上限为500元。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使用有效期为48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企业发放的消费券用于购买本企业指定产品;省消费券,市、县消费券,企业消费券不叠加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消费券补贴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景区门票、文创产品、文旅体验等其他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补贴不超过20%。单笔消费只可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消费者在一家文旅企业购买文旅产品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琦 通讯员 马一鸣)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