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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邀人饮酒聚会 被劝阻后持刀恐吓村干部 息烽一男子领刑七个月

时间:2019-07-11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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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邀人饮酒聚会 被劝阻后持刀恐吓村干部 息烽一男子领刑七个月

一男子把疫情防控当儿戏,邀约多人在家饮酒聚会,在被村干部劝阻后心生不满,强行进入村干部家中打砸损坏财物,持刀恐吓村干部及其家人,逾越法律底线,造成恶劣影响。2月27日,息烽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该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

2月17日18时许,息烽县西山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接到群众举报称,该村村民张某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聚集多人在家饮酒,遂安排该村远教员吴某某、村民组长王某前去劝导、疏散聚集人员。两名村干部到张某健家中告知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聚会,并将聚会人员劝离。

在村干部离去后,张某健为发泄不满,到村干部吴某某家中将其门踢坏并进入客厅打砸其电视机,随即又回家拿起菜刀冲到吴某某家,将吴某某家不锈钢门的玻璃砍坏并强行进入吴某某家中,威胁、恐吓吴某某及其家人,被其随后赶来的父亲和吴某某按在地上将菜刀夺走。张某健从地上爬起后,被其朋友吕某拉上车离开,后又在微信群中发语音辱骂、威胁吴某某。

2月27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健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多人聚餐,经村干部劝说后,为发泄情绪,持菜刀恐吓吴某某,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健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编辑 王迟

编审 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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