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芳华》,是因为黄轩与严歌苓。
有严歌苓的故事打底,有黄轩的演技支撑,这部电影已经有六十分的,剩下的就看导演如何发挥了。
很多人说,这是冯导拍得最用心最用情的作品,很多人说自己看哭了。对于打“青春”情怀的影片,我们一向比较宽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让每一个人都心有唏嘘。
冯小刚在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中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因为是在8月里,天很热,她没有穿白衬衫,空堂穿着的确良夏装,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使脖子看上去更白,领章看上去更红。
“”女兵这种穿军装的方式在夏天里很普遍。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方式是不符合条例的,但看上去却是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
曾经遥望文艺女兵的冯导,在功成名就之后,想起年轻时的梦想,找到作家严歌苓,希望她写一个文工团的故事,于是有了小说《芳华》,也有了电影《芳华》。
电影《芳华》的故事从上世纪70年代横跨到本世纪初,以文工团为背景,讲述了“活雷锋“刘峰”,被排挤的女兵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以及文工团里一群年轻人的青春和命运。
假如我不曾看过严歌苓的原著,可能对电影的评价会更高点。
小说《芳华》不同,同样以活雷锋刘峰为主角,从发生在他身上的“触摸事件“为切入点,讲述和探讨了那一代人的故事。刘峰拥抱了林丁丁,是小说的核心事件,让刘峰从标兵下放连队。作为舞者,在人人嫌弃的情况下,刘峰托起了何小萍,触摸了她,给她带来了温暖。
对于小说《芳华》,我有很多话可以说,有很多想法,比如,将一个人架上圣坛是让这个人失去人性的一种最为冠冕堂皇地做法。比如,那些平凡的善良过剩的人,永远都会消失在人群中,而我们只是望着那些缺点满满的人……
小说《芳华》的英文名称是《you touch me》,电影《芳华》的英文名是《youth》,“你触摸了我”与“青春”是两种不同的主题,所以在电影中刘峰与何小萍都苍白而无力,只剩下文工团的灿烂青春。
所以,这不是严歌苓的《芳华》,只是年过半百的老男人对年轻时代遥不可及梦想的一种臆想,说实话,在这一点上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更坦诚,更好看。
《芳华》本可以拍得更深刻与好看,可惜了黄轩的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