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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元宵灯会期间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时间:2020-07-27 0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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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元宵灯会期间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福州市元宵灯会活动将于2月14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台江展区从2月14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每天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江滨大道(西起六一中路口,东至鳌峰大桥桥下,含辅道)、江九路(江滨大道至排尾路)、长乐南路(江滨大道至排尾)实行交通管制,除持灯会专用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江滨大道步行街(解放大桥头至闽江大桥头)封闭时间提前至晚上18:00。

二、仓山展区

从2月14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每天17: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凤冠路(北起建新南路,南至横龙三路)、横龙一路(东起奥体路,西至凤冠路)、横龙二路(东起奥体路,西至凤冠路)实行交通管制,除持灯会专用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

三、晋安展区

从2月14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每天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鹤林路(西起鹤林路潭桥路路口,东至鹤林路祥屿佳园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持灯会专用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

四、马尾展区

从2月14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每天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江滨东大道(西起宗棠路口,东至快安路口路段,含辅道)实行交通管制,除持灯会专用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其中,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一)18:00至当日活动结束,对江滨东大道(西起三环互通口,东至宗棠路口)西往东方向车道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东往西方向车道仅允许机动车从西往东方向通行;辅道仅允许机动车从东往西方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并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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