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澄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韦庄路口检查时,发现大荔县人沙某飞驾驶货车内有死羊,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所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涉嫌拉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羊只。农业农村局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处以货值40%的罚款规定,对涉嫌拉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沙某飞、沙某南、马某三人,每人罚款3000元的处罚,对沙某飞车内拉的死羊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环食药大队提前介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疫情期间公安,农业农村局将联勤联动加大检查力度,并专项整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本地牛,羊市场,有力维护群众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