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有些小伙伴一直都没有弄懂,了解的也不够彻底,认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是应届生。
在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于应届生的定义还包括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的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下面,以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为例:
应届毕业生分为三类: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
10月22日至31日报名,12月2日笔试,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
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国考职位表里标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生、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的学生都符合以上三个,均可报名参加。
有的同学说,我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吗?
在这里,笔者给大家说下,三方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它是学校用来统计就业率的一种依据,对学生没什么影响。已签订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单位协商解约,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社保,算是落实了工作单位,便失去了应届生身份。
2、应届毕业生
在国考招考职位表中,应届毕业生包括、、高校毕业但未就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其户口、档案、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档案不在工作单位)。
3、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职位表里的要求,、、毕业的全日制高校生都可以报考,最低学历大专及以上。
最后,有一个问题大家要注意,正在就读自考、成教、函授等人员,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不是全日制毕业生。只有取得自考、成教、网络教育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后,才能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