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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 你觉得责任在谁?

时间:2019-05-09 15: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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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 你觉得责任在谁?

首先说,这个坠亡事件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就是当时,3岁的小女孩儿是跟随外婆去给曾外婆祝寿。两个老人领着这个3岁的孩子乘坐电梯,之所以形成一个女孩儿自己滞留在电梯里的情况,是因为年迈的曾外婆由于行动迟缓,没有跟上先进电梯的孩子。

而她迟缓的行动不仅使自己被关在电梯外,还阻挡了自己的女儿,小女孩外婆进电梯的脚步。这两个老人的行为是小女孩儿自己一个人留在电梯里的主要原因。而小女孩儿一个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在那一层找到曾祖母的家,结果在8层出了电梯,并且爬上楼道的窗户,从那里钻出去,坠楼死亡。显然,这个楼道窗户可以让一个3岁的孩子自由的爬上去,物业方肯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因此,这个事件家长和物业都有责任。

1、现在,事发小区的物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家长已经对物业提出索赔,物业也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是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也会积极承担。也就是说,物业会服从相关部门的裁定。

那么,我倒是想说,难道这个楼道窗户的规格没有一个标准吗?这件事当中的楼道窗户没有护栏,窗台到地面的高度没有超过90厘米。也就是说,这个窗台太矮了,才让女童可以爬上去。这个标准显然不对啊,楼道是一个楼的公共区域,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安全。这个高度,不设护栏,显然就是容易造成一些人群的危险。比如孩子,比如智障人员,比如自杀轻生的人等等等等。

2、很多网友也提出,家长自身的责任也不低。是的,家长在这件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最大的是孩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中的曾祖母是高龄老人,孩子的外婆岁数也不小了。同样需要照顾的两个老人带着一个更加需要照顾的3岁孩子单独外出,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因素。

曾祖母生日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两个老人和孩子。孩子的父母应该同在,至少应该把孩子安全的送到家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完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照顾不能单独处理事务的孩子,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应该首先为自己的错误后悔。

3、作为孩子的父母,现在首要的做法应该是安抚好老人。因为孩子已经去世了,就不能再因为这件事伤害了 老人。三辈人,因为老人有一定的疏忽,致使幼小的孩子离世,老人的心理会有很大的自责。

所以,我认为,现在孩子的父母应该把重点放到照顾老人身上,而不是向物业索赔。因为钱不能买回孩子的生命,而自己的疏忽也是一大部分责任。没有照顾好孩子,也同样没有照顾好老人,现在就不能再错上加错了。应该赶快对老人进行安抚才是正道。

总之,老人和孩子都是需要我们照顾的。这毋庸置疑。发生这样突发的事件,谁也不愿意看到。孩子的父母在节哀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老人的工作。最后才是和物业协商赔偿的事宜。

对于这件事的赔偿,物业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尽到规范标准的保障义务。但是,究竟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还需要专业的判定。我认为,如果协商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的责任,裁定所需承担责任的百分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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