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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3-11-21 1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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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实施办法

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工作体制

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本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五十一中 中辐院学校煤机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2.学区对口直升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 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1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18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卫华小学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太航学校 水工学校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小店区三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巩家堡社区、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

3.多校对多校划片入学

(1)电脑随机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4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18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14所:二中 二十一中 二十七中 三十二中 综合高中 外语科技中学 三十八中 四十七中 四十八中 五十一中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煤机学校

小学校18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卫华小学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太航学校 水工学校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第二次派位:将14所初中和1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 二十一中 三十二中 外语科技中学 四十七中 四十八中

小学校: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卫华小学 水工学校 建南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 二中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五十一中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煤机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太航学校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2)空余学位分配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电脑随机派位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4.多校对单校划片入学

初中学校:太原五中龙城校区

小学校:小马小学 加节小学 黄陵小学 大吴小学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派位。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教育局统筹安排。

5.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小店街道一中 小店街道二中 西温庄乡一中

西温庄乡二中 刘家堡乡一中 刘家堡乡二中

北格镇一中 黄陵中学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和航天实验班学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3号)文件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1.7月下旬:制定关于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实施办法。

2.7月29日:向社会公布小店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3.8月1日--5日:组织全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安排全区小学毕业生自愿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工作。

4.8月6日--18日: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5.8月19日--20日: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6.8月23日: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7.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进行中小学衔接教育。

8.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来源/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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