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时间:2020-07-11 22:13:25

相关推荐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邮编11016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214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440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9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708.3万元,图书29.10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见计划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学习地点:北校区:盘锦市、盘山县甜水(所有专业都在北校区)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教学及行政用房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值5600万元,图书馆藏书25万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9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80人。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专业比例说明:钻井技术和钻井技术(修井技术专门化)专业主要面向国内外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第一线,从事石油钻井生产、管理等的野外最艰苦岗位操作,女生无法从事此岗位,所以本专业只招男生;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主要面向油田企业建设工程领域第一线,从事野外焊接技术操作、焊接生产管理的最艰苦岗位操作,集体协同作业,同吃同住,与普通的焊接技术操作有很大的差异,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管道工程施工专业主要面向国内及石油企业管道工程施工建设领域第一线,从事野外管道工程施工、设计、维护等的最艰苦岗位操作,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油气开采技术专业主要面向石油与天然气开采及井下作业领域第一线,从事采油、采气及油水井大(小)修作业等的野外艰苦岗位操作,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主要面向辽河油田等石油行业热注稠油开发领域第一线,从事热能动力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维护、管理等的野外高空艰苦岗位操作,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主要面向石油企业的电气控制及电器维修领域第一线,从事石油工业电气设备自动控制、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等的野外艰苦岗位操作,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主要面向油田运输生产第一线,从事油田企业大型特种车及普通车辆的操作、维护及检修等工作,工作地点在野外的艰苦环境中,油田企业女生工作受限,所以本专业女生慎报。

语种限制:所招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三、专业设置说明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表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办法:

学院采取奖、助、贷、补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为学习优异学生设立学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生,二等奖500元/生,三等奖300元/生。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勤工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不设专业级差。

6、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7、学院网址: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三日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7.0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901.76万元,图书15.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录取原则

1、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按照在全省招生计划的100%的比例调阅学生档案。

3、学院所招各专业考生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身体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5、学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6、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按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文史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7、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退费标准

1、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即:学费46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2、学生因正常原因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六、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1、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2、申请助学金;3、申请特困补助;4、可以参与勤工助学。

七、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4277638150/7638006传真:04277638006

电子信箱:tbl1970@

学院网址:

邮政编码:124103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学校所有开设专业全部在学校本部办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8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35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26.85万元,图书33.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办并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及特困生解困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特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750元/学期。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等。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按不超过120%进行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因专业学习限制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省招考委文件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62288006229900

学院网址: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4月1日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分南北两个校区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工程监理、基础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施工方向)、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信息管理、物业管理。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85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91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145万元,图书49.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方向)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科类和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0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获奖说明(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1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对比其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对比其语文成绩,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特殊专业要求:

(1)我校招生的所有专业均适宜男生报考,请女生慎重报考。

(2)根据我校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单位(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部门、地铁公司、轻轨公司、中铁工程局、中铁电气化局)的用人需求及岗位要求,不录用色盲(色觉异常II度)、色弱(轻度色觉异常)、耳聋毕业生,不录用下列专业的女生: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方向)、铁道工程技术(铁路房屋施工与管理方向)、铁道工程技术(工程预算管理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线路维修管理方向)、高速铁道技术、铁道车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机车车辆(电力机车方向)、铁道机车车辆(动车组方向)、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城轨供电方向)、供用电技术。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920766392076739207683920520

学院网址:邮政编码:12100

学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旅顺开发区金昌街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360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82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731.69万元,图书38.2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注: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进行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307251、2302788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网址: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学习;具体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邮编:11611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78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193万元,馆藏图书14.2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按行业及教学的外语要求,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请考生谨慎填报。

男女生招收比例: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收费标准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9800元/生学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决定,最高不超过120%;在辽宁省内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提醒考生: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需考取三副、三管轮证书,身体条件须符合《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行业标准,具体如下:航海技术身高不低于165cm,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不低于160cm;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身体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请有关考生充分考虑以上要求,请谨慎报考。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远视力采用GB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近视力采用GB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色觉无色弱,色觉无红绿色盲。

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在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不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专业间分数级差为2分。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理科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文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高的考生,语文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理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高的考生,数学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27666

传真:0411-86274036

网址:.cn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5万册。目前学院共有教师139人,其中专职教师93人(副高职以上18人,占20%;中级职称20人,占22%。研究生以上学历20人,占22%);校内兼课教师12人;外聘教师34人(多数为副高职以上)。

二、招生计划

1、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我院学费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53号)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获取勤工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均予以认可。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②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

6、联系电话:(0411)3995254239952599(传真)

7、学院网址: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七日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邮编:11016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7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149.98万元,图书32.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柴油机方向及重

型车方向、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车载辅助电子设备方向、

汽车整形技术、城市交通运输、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学费9000元/年;金融保险、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保险实务、会计(税务会计方向)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困难生勤工俭学岗位,为特困生减免学费,设立天巳学子奖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120%,(针对于辽宁省考生,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相同分数考生,文科则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则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116031

招生热线:(0411)86446929865106388654137786447739

传真:(0411)86447739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dlqcxy@

七、单独考试

1、单独招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自主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24日4月10日登陆我院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24日4月10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4月11日4月12日

(3)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高考数码照片、加盖有县(市、区)招办公章的《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于4月13-1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非应届毕业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面试时,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考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查看。

(4)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9日到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由我校安排考试。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

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总分为400分。

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考核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实操,内容汽车检测与维修操作,其中汽车发动机、底盘、电气各1个项目,随机抽取其中一项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总计3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成绩公布:

我院自主招生总成绩于4月2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分别享受5-20分的加分参予录取,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以备审核。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7、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8、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9、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10、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3日4月24日,4月2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其他规定: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411-864477398654137786446929

监督电话:0411-865058780411-86446956

学院网址:

2、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凡已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录取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文理)学费9000元/年,注册招生计划40人。

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一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4月11--4月18日。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校面试:时间4月19日。

(3)学院审核:时间5月12、13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5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4月1日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6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1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17.32万元,图书17.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奖、助学金情况说明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2)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元/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在分数优先的原则下,同一批次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6.三校生严格按报考专业、综合成绩与技能加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8085671;024-88085672

传真:024-88085672

网址:;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706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68万元,图书馆藏书1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

二等:1250元/年。

六、招生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的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其他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4-35636590414-356365815941418188

传真:0414-35636590414-3563658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邮政编码:117000

网址:

E-Mail:lnyjzyjsxygzzs@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91.21万元,图书23.3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000-5000元/年)。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30333024-72230555

传真:024-72230333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邮政编码:11

网址:

E-Mail:lngczyxy@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原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93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04.7万元,图书29.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制度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120%调档(在辽宁省执行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处

电话:024-8980092889829368

传真:024-89801188

网址:http://www.lnwsxy-

E-mail:lnwszs@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按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13804900399

传真:024-88797880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编:110122

网址:

E-Mail:lncjxy@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