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6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一场特殊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因疫情期间不便于开展全市集中培训和考试,经市司法局批准,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分散实施、统一监督”的新形式,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和派出分局分别组织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为新申领执法证和到期换证的执法人员解了燃眉之急。
为保证培训及考试质量,参加考试的人员考前通过线上线下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认真进行了自学和模拟考试。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考试过程中答题页面不得切换或出现弹窗,否则视为自动交卷。由于考试地点分散,且每台电脑的系统设置有所不同,弹窗问题比较突出,主办科室及时沟通信息中心帮助遇到困难的同事解决这一问题。经过认真准备和精心组织,该局63名执法人员在市司法局的监督下顺利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申领资格。
自市司法局启用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系统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录入人员信息182条,组织152人次参加培训考试,参考人员全部顺利通过考试,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来源:珠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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