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严格管控臭氧生成前体污染物,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错峰加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错峰范围及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办单位的公务用车全部实施错峰加油,将加油时间控制在每日16时至次日10时。
二、管控措施
1.各有关单位要将错峰加油要求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错峰加油联合检查,确保公务用车错峰加油落地落实,对发现不落实的进行内部通报,对落实情况较差的单位,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核减分数。
2.倡议社会车辆,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实私家车错时加油,夏秋季期间原则上不在阳光照射高温时段10时至16时给私家车加油。
3.鼓励各加油站企业制定错峰加油优惠方案并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公众夜间错峰加油,履行治污减排企业主体责任。要规范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减少油品销售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4.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错峰加油要求并将错峰错时加油要求和倡议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鼓励身边的消费者自觉参与到活动中。融媒体中心、新闻中心等宣传部门要将错峰加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及新媒体开展宣传,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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