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利用新媒体工具——微信,先后与被执行人黄某、刘某进行联系执行相关事宜,迅速执法10起农民工“讨薪案”,为申请执行人杨某、保某等10名农民工实现劳动报酬35.72万元。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黄某于承建文山州马关县大栗树乡秧田冲搬迁项目工程,雇佣杨某等七人为其做工程浇灌、刮腻子粉等工作,经结算还欠杨某等七人工钱35.47万元未支付;刘某于雇佣申请执行人保某等三人为其在红河州屏边县承包的建房工程粉刷墙体,结算后还欠保某等三人工钱0.25万元未支付。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经实地调查和联系被执行人黄某、刘某,查明二人已分别到四川、广东务工,考虑到二人因路途遥远,往返不便,执行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关于电子送达文书的规定,在征求二被执行人同意后,通过微信分别向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二被执行人收悉后,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的方式及时履行案款和执行费用共计36.02万元。
一直以来,马关县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保障民生,不断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以来,共计执行完毕涉及赡养、抚养、劳动报酬等民生类的执行案件35件77.27万元。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汤维
审核:字丹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