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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家组织“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组织和陈丽芬“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
省政府对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奖牌,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5年后复评再次获奖的,授予证书和奖牌,不授予奖金。对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牌,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再次获得同一等次奖项的,授予证书和奖牌,不授予奖金。
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共10个)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
(共9个)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陈丽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来源:交汇点